一、顺服与顺从含义不同
圣经中的“顺服”和“顺从”两个词,在中文语境中常被混用,招致不少误解。其实,在希腊文原文中,“顺服”和“顺从”是含义不同的两个词。
“顺服”的希腊文原文为ὑποτάσσω (hypotassō),发音是[hoop-o-TAS-so],基本含义为:自愿地把自己置于秩序之下,是出于心志的服从,强调一种有意识的、理性的、带有敬畏或信念基础的顺从。顺服常用于信徒对神、妻子对丈夫、教会对基督的态度等,例如: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以弗所书 5:22)
这里强调一种内心出于对主的敬畏而愿意接受秩序的心态,不是简单的听命或从属,不应理解为软弱妥协。
“顺从”的希腊文原文为ὑπακούω (hypakouō),发音是[hoop-ak-OO-o],基本含义为:听从、服从命令,着重于行为的回应,带有被动成分,更强调执行而不是内心的顺服。它常用于孩子对父母、仆人对主人的行为层面顺从,例如: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歌罗西书 3:20)
“顺从”更强调外在行为上的执行与听从命令,但不可误以为就是“听话”。
所以:
- 顺服的重点是心态、秩序、关系,
顺从的重点是行为、命令、反应; - 顺服是主动的、自愿的,
顺从是被动的、听命的; - 顺服出于信仰、爱和敬畏,
顺从出于命令或规训。
在中文圣经译本中,“顺服”和“顺从”常常没有严格区分,甚至在同一原文下用词不同,或者同一中文词指代不同原文,这可能会造成以下误解:
- 以为顺服就是“被迫服从”,忽略了“出于信心和爱”的自愿成分;
- 把顺从当作信仰的全部标准,而非从心里尊主为大;
- 对于“妻子顺服丈夫”、“信徒顺服执政掌权者”等经文产生反感或误读,认为是压迫式的命令。
因此在查考圣经时,面对“顺服”或“顺从”的经文,需要参考原文词汇和语境,避免以中文的“听话”、“服从”来作简单理解。

二、中国传统文化加剧了混淆
在中国传统的奴役文化背景下,“顺服”、“顺从”以及“孝敬”这类圣经术语极容易被混淆、被曲解、被滥用,从而背离圣经原意,甚至服务于一种压迫人的文化结构。在一个强烈要求“听话”、“顺从权威”的文化环境中,如何不被异化为奴性,而能成为信心、自由与真理的体现?
首先,“听话” ≠ 顺服,是社会控制术语。中国家长教育孩子时说“你要听话”,指的从来不是孩子从内心明白真理而顺服正义,而是无条件服从权威、不惹麻烦、不思考自己。在这种语境下,“听话” = 不挑战父母、不追问缘由、不有自己主见。这其实是培养驯服工具,而非成熟人。
其次,“孝” ≠ 爱父母,是集权政治的延伸。“孝”的观念,在儒家中被政治化,汉代以后更成为君主集权的基础伦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源于“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所以,“孝”不是亲情之爱,而是伦理等级制的服从义务,是君臣父子合一制的服从工具。这种所谓的传统文化,本质上是“用爱之名,行奴役之实”,与圣经中的“孝敬父母”完全不同,后者是指给父母应有的尊重与供应、承认其在生命中角色,而不等于奴性顺从、更不是无条件牺牲。
因此,在奴役文化背景中理解和实践圣经中的“顺服”与“顺从”,必须掌握五个原则:
1. 顺服不是无脑,而是信心下的自由。
顺从不是“听话”,而是“在真理中选择听神的话”,即便这可能意味着对人说“不”。例如:彼得和使徒面对宗教领袖时,敢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 5:29)
2. “孝敬”不是牺牲个体,而是尊重与真爱。
圣经中的“孝敬”强调“尊重”与“供应”,而不是不加分辨地听父母话,更不是牺牲自我来成全父母的期待。例如:耶稣责备法利赛人借口献祭而不供养父母(马太福音 15:4-6)。
3. 顺服权柄,不等于屈从暴政。
圣经教导顺服掌权者(罗马书13章),但这是以“他们是神的用人”为前提。如果掌权者行恶、背离正义,信徒可以拒绝配合,甚至承受苦难也不妥协真理。
4. 权柄必须在主权之下,否则不可顺从。
顺服任何人或制度,必须建立在“神比人更当听”的基础上。如果官员、牧者、父母、丈夫的命令背离了圣经原则,或打着神的名压迫人,应当敬而不从。
5. 真正的顺服,是在十字架下活出“为义受苦”的自由。
在奴役文化中,若你坚持自由地选择顺服真理、反抗压迫、坚持敬虔与公义,你可能会被说“不听话”、“不孝”、“不服从权柄”。但这正是你在践行真正的基督信仰:为义受苦、不惧人言、活在神的审判下。
三、顺服政府 ≠ 无条件服从
在政府敌基督、明显悖逆真理时,圣经从来没有教导基督徒必须沉默、不可批评、不可反抗。恰恰相反,圣经非常清楚地告诫:当权柄与神敌对时,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罗马书 13:1-7 要求信徒顺服执政掌权者,但其理解容易出现偏差。保罗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在这里,上下文非常重要。第4节说:“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如果一个政府不是“与你有益”的、不是“神的用人”,它就不具有神所赐的权柄合法性。它也不是说政府做任何事都代表神的心意,而是说“政府在行善时,是神设立的秩序工具”。
若政府转而行恶、压迫义人、敌挡基督,它就堕落为兽的权柄,而非神的权柄。
例如,当犹太公会(合法宗教执政者)命令使徒不可再奉耶稣的名传道时,按“顺服掌权者”的逻辑,他们似乎应该闭嘴,但彼得却公然违抗命令,继续传福音,还当面指出他们钉死了耶稣。这说明:当政府或权威者要求我们违背神的命令时,基督徒不但可以不服从,还必须不服从。
实际上,圣经中包含大量“不顺服”的典范,例如:
- 摩西父母:
当法老下令杀婴时,他们暗藏摩西,以对抗种族灭绝命令。 - 但以理:
当国令不准祷告时,他坚持朝耶路撒冷祷告,以违抗恶法、顺从神。他的三位朋友拒拜金像、宁死不从,以抵抗政治偶像崇拜。 - 施洗约翰:
他宁可被斩首,也要公开指责希律娶兄弟之妻,严厉责备政权罪行。 - 耶稣:
被彼拉多审问时,耶稣沉默不辩护,又指出权柄本源,这表示:他服从神的时间与计划,不承认政治合法性。
这些“不顺服”,不是“叛乱”、更不是“革命”,而是顺从最高的权柄——神。
当面对敌基督政府,基督徒当如何行?
- 可以批评:
圣经中的先知,如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常年责备君王。耶稣也公开痛斥法利赛人和希律王(称其为“那个狐狸”)。 - 可以不顺从:
不参与政治拜偶像行为,如投机附和、造假宣传、举报邻人等;保持信仰生活和公共见证,如祷告、聚会、传道;拒绝执行违反良心的命令。 - 可以受苦但不妥协:
不是要暴动,而是忠心到底、不怕苦难、不向邪恶妥协。 - 但不应:
无理攻击,凭血气咒诅;把反政府当作信仰本身;仇恨执政者而失去传福音的机会。
但这并不意味着,基督徒在面对恶政时,不可以参与抵抗。只要符合基督的样式和神国的价值观,而非凭血气革命、以恶制恶,在真理、良知、非暴力、正义的框架下就可以反抗。但是,不鼓励用血气或暴力推翻政权,更不可取代神成为审判者。
要知道,圣经从未禁止一切形式的“反政府行动”。不可误以为罗马书13章要求我们对政府永远顺服,无论它是不是暴政、恶政。这是错误的理解,忽略了圣经完整的图景。
恰恰相反,圣经里包含大量“抵抗不义政权”的行为:
- 摩西:
抵抗法老、带领以色列出埃及,神亲自施行审判,摩西是神的工具。 - 士师:
基甸、参孙等士师武力反抗压迫以色列的外邦政权,神兴起他们为“拯救者”。 - 彼得与使徒:
拒绝听命犹太宗教政权,神加添胆量与印证。 - 耶稣:
虽非暴力,但彻底挑战宗教与政治腐败,最后被钉十架,完成神的国度使命。
可见,圣经从来没有教导“政府永远合法、不可质疑”。圣经教导的是:
- 合神心意的政府,值得顺服;
- 恶政、敌基督政权,则应辨别、抵制;
- 一切抵抗行动,必须在神的律法、公义与爱中进行。
因此,在在敌基督政权下,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顺服:
情境 | 圣经立场 | 行动建议 |
---|---|---|
政府促成公义和秩序 | 顺服,如交通法规、治安维护 | 尊重政府秩序 |
政府行恶,但未要求你参与 | 不盲从,心中分辨 | 祷告守望,不做帮凶 |
政府要求你参与恶事,如说谎、举报、封教会 | 拒绝配合,甘愿承担后果 | 如但以理般顺从神 |
政府压制真理、迫害信仰 | 不沉默、持续见证 | 预备受苦,坚守真道 |
如有需要,你可以“反对政权”,但不能“篡夺神的位置”。其中的关键区别是:
类型 | 属神抵抗 | 血气反叛 |
---|---|---|
动机 | 顺服神、为义受苦 | 满足人怒、谋己利 |
方法 | 祷告、抗争、拒行恶事、宣讲真理 | 造反、暴动、复仇、毁灭对手 |
目标 | 荣耀神、恢复公义 | 打倒敌人、掌控政权 |
结果 | 甘愿受苦,不强夺世界 | 以暴易暴,循环仇恨 |
圣经反抗的本质是:“不与邪恶同流合污,不向不义屈服,即使因此受苦,也不背弃信仰。”这和人类历史上许多“暴力革命”、“政变夺权”是完全不同的——那些往往是“把自己当神”,要替天行道、独揽正义,而最终往往变本加厉。
那么,基督徒可以做什么样的反政府行动?
✅ 可以的行动(信仰驱动):
- 拒绝配合政府要求作恶,如假证、举报、投拜偶像等;
- 即使被打压,也不停止公开宣讲真理,如家庭教会、福音传播;
- 公民不服从,甘愿承担后果,但坚持拒绝执行恶法;
- 非暴力抗议、联署、请愿;
- 代祷守望,为国家悔改。
⚠️ 有条件可考虑的行动:
- 协助弱者逃离极权控制,如藏匿信徒、传道者、政治受害者;
- 在极端情境下帮助推翻极权政权,如纳粹德国中的反抗者),但需极其慎重,且心态是“为了正义而非权力”。
❌ 不可行的行动:
- 煽动暴力,挑动仇恨,使用血腥革命手段;
- 为夺权而妥协真理;
- 假借“神的名”来为政治立场背书,如神权极端主义。
总之,真正的顺服是归于神,不归于人。顺服政府,不是因为政府本身有神圣性,而是因为神设立了秩序。当权柄悖逆神、攻击基督、践踏人时,它就不再是神所命的秩序,而是成为敌基督的“兽”。基督徒应该不盲从、不妥协、不仇恨,而是凭信、凭爱、凭盼望活出来,因为“顺服神,不顺服人,是应当的”。
根据实际情况,基督徒可以参与反对恶政的行动,前提是:为神的义,而非人的愤怒;非暴力、合乎公义良知;不试图夺取政权,而是守护信仰与自由;预备为义受苦,而不是为了成功斗争。因为,真正的反抗,是属灵的反抗,不是靠刀剑,而是靠十架。

四、耶稣是最好的榜样
耶稣在世时,所处的政治处境非常糟糕。他生于罗马帝国铁蹄之下的犹太地,这是一个典型的敌基督社会,希律王和彼拉多政权专制,又是宗教与政治高度腐化勾结的体制,民间百姓则被贫穷、赋税和道德压力三重压迫。
在这种黑暗环境中,有几种政治流派:
流派 | 代表 | 特征 | 目的 |
---|---|---|---|
奋锐党 | 古代的“革命党” | 武力反抗、民族复国 | 推翻罗马 |
撒都该人 | 体制内权贵 | 与政权合作、维护圣殿利益 | 保持现状 |
法利赛人 | 宗教保守派 | 强调律法纯洁、自义隔离 | 等待弥赛亚 |
爱赛尼人 | 灵修派、隐士 | 退避、脱离世俗 | 等候神干预 |
耶稣既不站奋锐党,也不附和撒都该,不沉浸法利赛,更也不退避山林。他不是不关心政治,而是带出超越政治的“天国政治”。
他洁净圣殿、宣讲天国、面对彼拉多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这些都是一种对政治霸权的属灵抗命。他不是回避政治,而是超越政治;他不是逃避冲突,而是转化冲突。
他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 22:21) 这是耶稣面对政治陷阱时的回应,包含三层含义:
1. 表层:确认政府在地上确有一定权柄
- 钱币上的像是凯撒的,这是一种“属地权柄”象征;
- 缴税本身不是敬拜,是交易,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
- 基督徒可以履行公共责任(如纳税),并不等于向其灵性臣服。
2. 结构层:划定“政权”与“神权”的边界
- 凯撒不是神,不能干涉属神领域:敬拜、良心、信仰选择等。
- 当政权越权侵犯“神的领域”,基督徒应当顺从神、不顺从人。
- 不是“全部交给凯撒”,而是把凯撒挡在该有的边界之外。
3. 深层挑战:拒绝“神化凯撒”的极权逻辑
- 罗马皇帝自称“神的儿子”,统治合法性来自偶像崇拜;
- 耶稣拆毁这个偶像体系: “你是凯撒没错,但你不是神。我们敬拜神,不是你。”
换言之,这是一种“温柔而坚定的属灵反抗”,对任何想要“以政府名义接管神权”的体制,都是一种属灵拆毁。
可见,耶稣不是奋锐党,也不是撒都该人;他不是妥协者,也不是暴民;他是走十架之路的真君王,他的政治态度是非暴力对抗,不属世界,他的政治行动从来不是以世界的方式行事:
世界方式 | 耶稣方式 |
---|---|
靠暴力革命 | 靠十字架真理 |
谋夺权力 | 放下权力 |
鼓动仇恨 | 教导爱仇敌 |
利用神为己争取合法性 | 甘愿舍命成全神的旨意 |
因此,基督徒不是造反者,也不是顺民,而是光与盐。在中国的奴役文化和极权体制之下,我们反抗,但不是造反:
“凯撒的归凯撒”:
- 可以履行纳税、服兵役、守交通规则等;
- 若不违背信仰,可以在政府体制中任职;
- 在非恶法范围内行使公民责任,无需对抗。
“神的归神”:
- 不将敬拜、真理、良知交给政府管理;
- 拒绝拜偶像,包括个人崇拜、党国神话;
- 教会不能沦为政教合一的工具。
如果“凯撒”越界:
- 保持清醒,不盲目顺从;
- 持守信仰底线,即使被边缘或迫害;
- 非暴力坚持,像但以理和彼得那样“顺从神,不顺从人”。

五、历史案例的启示
1. 洪秀全:假基督与政权偶像的毁灭性合流
洪秀全自称“天父第二子”,是耶稣的弟弟,他建立“太平天国”,模仿旧约神治模式,实行极端政教合一,以“拜上帝会”为教化工具,其政权腐败、迷信、暴力,最终自我毁灭。
这是一个典型的假基督”案例:
- 篡夺神的启示权:自封神子,滥用圣经词语;
- 混淆属灵与属世界限:以政治征服包装福音;
- 操控人心与政权合流:借信仰掩盖专制野心。
洪秀全与当今许多政治性基督教运动如出一辙:
- 他们口称基督,实为利己;
- 他们表面高举天国,实则夺取地权;
- 他们利用圣经做口号,却拒绝十字架的道路。
2. 白玫瑰运动(White Rose Movement)
纳粹德国时期(1942–1943),以索菲·朵尔和汉斯·朵尔兄妹为首的一群基督徒大学生,手工印发《白玫瑰传单》,反对希特勒政权、揭露纳粹的暴行,呼吁德国人民悔改、醒悟,最后:被盖世太保逮捕,几日后即遭斩首。
他们不是政治革命者,而是以信仰为良心抗命者。索菲在行刑前说:“我宁愿为信仰死去,也不愿为谎言活着。”
他们的反抗没有枪支、没有组织、没有逃亡,却留下最深远的见证。正如经上说:“义人的道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4:18)

3. 苏联时期的地下教会
1917年布尔什维克革命后,东正教与一切宗教被视为“毒瘤”,信徒被流放西伯利亚,圣经被禁止,讲道需密室举行。当时的地下教会私印圣经、用打字机复制,通过家庭聚会查经,一有风吹草动就转移,同时拒绝加入国家控制的“官方教会”(苏联时代的宗教事务局)。
其中最著名者当属理查德·沃姆布兰等人,他在狱中被毒打、隔离,却坚持讲福音、写《受难中的基督徒》。
他们不是暴力反抗者,却是“在牢狱中也不住讲神道”的真实见证者。
4. 这些案例教会我们什么?
问题 | 回答 |
---|---|
是否可以在政权压制下传播真理? | 是的,但要有受苦的准备 |
是否可以公开指出政权的谎言与罪恶? | 是的,但要出于良知而非仇恨 |
属灵抵抗的武器是什么? | 真理、祷告、传道、印刷、良心 |
我们的目标是革命吗? | 不是,而是荣耀神、唤醒人、拒绝跪拜偶像 |
五、在当今中国,我们如何顺服与反抗
我们顺服在上的权柄,但不盲从政权,也不盲动革命:
- 我们愿意为掌权者祷告(提前2:1-2),但不跪拜任何凯撒,因只有耶稣是主;
- 我们守公义,不参与不义,如谎言、举报、压迫;
- 我们愿意被边缘、被罚、被囚,乃至被弃,但决不否认主名。
我们不沉迷民粹、不走极端政治,更不暴力革命:
- 忧国忧民,但不跟随假基督与民粹之声,因有圣经、真道与圣灵的印证;
- 爱真理,但不鼓吹政治革命,因我们的国不属这世界;
- 建立神国,而不是重建以色列式“地上国度”,更非“太平天国”。
当我们需要属灵反抗时:
- 反抗的方式是非暴力、非谎言、非血气;
- 反抗的果效是荣耀神、唤醒良知、传扬福音。
真实的属灵反抗,不一定能改变体制,但一定能见证主的荣耀:
- 思想上:拒绝拜权体制,不认同以政府取代神的言语;
- 行为上:拒绝参与罪恶,如强迫举报、逼害义人等;
- 言语上:在合法范围内坚持发声、传福音、讲真理;
- 信仰上:为执政者祷告(悔改、归正),但不偶像化;
- 团契上:与同样守信仰的人联合,不孤军奋战。
总之:
- 我们是中国人,但我们首先是属神的人;
- 我们为国家祷告,但我们只敬拜独一的主;
- 面对黑暗,我们不以恶制恶,但也不跪拜偶像。
我们既不走洪秀全的路,也不走奋锐党的路,而是走十字架的路,因为那是唯一通向真正自由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