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特定的商品,从原材料采购、到零部件制造及最终产品,最后由分销商、零售商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并由服务商提供售后服务,构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即供应链。在今天的全球化环境下,企业竞争往往不是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这使得供应链中竞争力强、规划大的核心企业占有优势和强势地位,它不仅容易得到银行等金融服务的支持,也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上有话语权对上下游企业提出苛刻要求。由于上下游企业往往大多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融资,造成资金链紧张,影响整个供应链的发展。
因此,银行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可以协作打造供应链金融。它是将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联结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服务的融资模式。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与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良性和有效。
一、供应链金融之前世
银行的基本作用是信用中介。在供应链模式下,银行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出发点,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业务活动,增强其商业信用,不仅有效地解决弱势的上下游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问题,更为银行与整个供应链建立长期战略协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奠定了基础。
国内较早探索供应链金融的深圳发展银行,将供应模式总结为1+N贸易融资方式,即围绕1家核心企业,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消费者连接成一个整体,全方位为供应链上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因此,银行通过参与“1”的供应链运作,就能培育新的客户群“N”,实现以小搏大的银行业务拓展。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财务融资,企业向银行提供的抵押物不是固定资产,而是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等流动资产。
1. 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在供应链核心企业承诺支付的前提下,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是债权融资需求方,核心企业是债务企业并对债权企业的融资进行反担保。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金融机构便会要求债务企业承担弥补损失的责任。
应收账款融资使得上游企业可以及时获得银行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型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2. 预付类:未来货权融资模式分析
很多情况下,企业支付货款之后在一定时期内往往不能收到现货,但它实际上拥有了对这批货物的未来货权。
未来货权融资(又称为保兑仓融资),是下游购货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上游核心供应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交付货物的款项,同时供应商承诺对未被提取的货物进行回购,并将提货权交由金融机构控制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下游融资购货商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即可从指定仓库中分批提取货物,并用未来的销售收入分次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上游核心供应商将仓单抵押至金融机构,并承诺一旦下游购货商出现无法支付贷款时对剩余的货物进行回购。
3. 存货类:融通仓融资模式分析
如果一家需要融资的企业,除了货物之外,并没有相应的应收账款和供应链中其他企业的信用担保,则金融机构可采用融通仓融资模式对其进行授信。融通仓融资模式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经过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评估和证明后,金融机构向其进行授信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抵押货物的贬值风险是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在收到中小企业融通仓业务申请时,应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库存、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以及整体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
4.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综合应用
以上三种供应链金融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下的企业融资活动,可以将其进行组合后形成一个涉及供应链中多个企业的组合融资方案。例如,初始的存货融资要求以现金赎取抵押的货物,如果赎货保证金不足,银行可以有选择地接受客户的应收账款来代替赎货保证金。因此,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服务于供应链节点企业问交易的综合融资方案:
- 对核心企业的融资解决方案:核心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对融资的规模、资金价格、服务效率都有较高的要求,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短期优惠利率贷款、票据业务(开票、贴现)、企业透支额度等。
- 对上游供应商的融资解决方案:上游供应商对核心企业大多采用赊账的销售方式,因此融资方案以应收账款为主,主要配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政府采购账户封闭监管融资等。
- 对下游经销商的融资解决方案:核心企业对下游分销商的结算一般采用先款后货、部分预付款或一定额度内的赊销,经销商要扩大销售,超出额度的采购部分也要采用现金(含票据)的付款方式。因此,对下游经销商的融资方案主要以动产和货权质押授信中的预付款融资为主,配备的产品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的开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保函、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等。
由上可见,供应链金融能够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的全面整合,为整个供应链各环节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而当有越来越多的商品来自于新兴市场,企业面临更加复杂和更具风险的市场环境时,越来越多的交易开始通过赊账的方式进行,通过供应链金融的整合,能够帮助企业积极审视潜在风险,从而式提高整条供应链的效率。
二、供应链金融之今生
供应链金融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出发点开展对上下游企业进融资,提升了供应链竞争力事实上首先是提升核心企业的竞争力。对银行来说,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相当程度上是受制于核心企业的,出于对信用评估与风险管控的顾虑,银行的步伐是小心翼翼的。
但是,供应链金融之狼来了。
1. 阿里小贷
阿里小贷起步于2002的诚信通。其时,阿里巴巴开始尝试将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年限、交易状况、商业纠纷、投诉状况等进行量化评估,成为信用评核模型的基础。
之后,阿里巴巴与银行合作,推出“e 贷通”及“易融通”贷款产品,阿里巴巴给银行提供平台上中小企业的信息,帮助银行评估信用风险,银行则进行二次审核进行放贷。随着监管政策的放松,阿里开始自建团队开展小微信贷业务。
阿里小贷正式成立的标志,是2010年成立浙江阿里小贷、2011 年成立重庆阿里小贷,并中断与建行、工行的贷款合作。
阿里小贷并不是典型的供应链金融,而是标准的小型贷款公司。但它给金融业的启示和冲击是里程碑性的。阿里小贷依靠平台数据,开发出整套新型小贷评审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并相继开发出阿里信用贷款、淘宝(天猫)信用贷款、淘宝(天猫)订单贷款等贷款产品。阿里小贷的平均年化利率约18%,由于采用按日计息、随借随还的方式,客户实际融资成本实际约为6.7%,而不良贷款率仅为0.87%。
2. 京东“京保贝”
京东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开始于2012年初,采用与银行合作的模式,用信用及应收账款为抵押,银行放贷给供应商。
2013年底出台的“京保贝”,采用与阿里类似的全在线模式,通过数据处理进行全自动化审批和风险控制。凭借这一供应链金融产品,京东平台上万家供应商可凭采购、销售等数据快速获得融资,无需任何担保和抵押,3分钟内即可完成从申请到放款的全过程。
在“京保贝”中,京东自身即为核心企业,通过率大的自营业务,使其大量供应商成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力对象,因此它不仅可以通过平台收取服务费,更可介入商品价值的利益分配,从而与供应商进行长期紧密捆绑。
京保贝平台上供应商的融资成本约为10%,最长融资期限是90天,可融资额度是由系统自动计算的,在额度内可任意融资。
3. 苏宁金融
苏宁不是纯互联网公司。它拥有近200家门店,并且自行处理仓储和物流。这是它的优势,也是它的劣势。
与阿里和京东的“数据+平台+金融”纯互联网模式不同,苏宁金融的布局为“全金融”。苏宁2011推出易付宝,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2012年成立重庆苏宁小贷,面向全国上游供应商推出供应链融资业务;它还与众多银行合作推出“银行保理”,是目前国内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覆盖银行数量最多的电商平台。
苏宁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开展订单融资、库存融资以及应收账款融资类基于真实贸易的融资服务。通过管理上游合作伙伴的完整供应链流程,苏宁能够掌握供应链资金流、物流和商流等多维度信息,在采购、物流、仓储体系间闭环运作,能够把不可控的金融产品风险转化为供应链业务上的可控风险。
除了提供还款、转账、基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之外,苏宁还能利用线下多家实体店的优势,将苏宁易购正在开展的金融业务复制到线下。
三、供应链金融之未来
电商与银行合作双赢,能够使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得更加顺利、便捷、有效和真实:电商平台通过对其平台上的商户提供融资服务而促进平台的交易,绑定客户,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加入其供应链条;而银行凭借资金优化发放低风险贷款,并带来有粘性的存款和大量的中间业务收入。
然而,貌合神离的他们,注定走不到一起。阿里与建行、工行的初期合作宣告终结,即为明证。
1. 电商觊觎银行的蛋糕
传统商业银行需要建立专门的信贷系统,用来评价客户的信用和处理信贷业务流程。就算通过供应链金融方式,以核心企业为切入口多掌握一些贷款客户的信息,甚至对接核心企业的系统,在客户信息的获取和评价方面,始终与电商无法相提并论的。
而电商平台则拥有他们的天然优势。它们依靠庞大的上下游客户资源,以及平台上形成的海量的交易信息,通过不断积累交易行为数据,挖掘分析客户的经营与信用特征,判断其偿债能力。显然,交易行为数据比企业财务报表更直接、更真实、更实时,同时客户筛选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
所以,就像阿里当初与建行和工行合作,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拿自己的优势与银行合作,受银行的束缚不说,收益还要被银行拿走。一旦小贷公司的政策放宽,他们当然立刻建立自己的金融平台,将小贷公司的牌照优势与电商企业的渠道与信息优势充分结合,有效降低客户搜索成本以及信用风险,摆脱与银行合作带来的束缚。
但按照现行监管政策,小贷公司不能像银行一样吸收存款,只能以资本金放贷。这使得电商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再怎么折腾,如到重庆注册享受政策优惠、将小贷资产证券化再卖给投资者等等,终究逃脱不了资金只能出不能进的魔咒。
我强烈支持阿里们去申请银行牌照。银行也是企业,监管不应该禁止民营资本进入。日本的7-11作为一个超市集团,多年以前能够申请成功开办柒银行,为什么中国的监管如此保守和落后呢。(然而不幸的是,最近的金融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似有收紧的迹象。)
当然,如果阿里们开办银行成功,在享受银行的收益和好处的同时,也要承担随之而来的风险、监管和约束。电商平台的优劣势都是,资金流、信息流和信用评级完全由自身控制与界定,这使得它成为信用风险的集中地。由于电商平台为客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当信用风险集中爆发时,所造成的损失只能靠机构自身或投资者来承担,而不能像银行类金融机构那样可以可以组织清收抵押资产,追究担保人责任,收回一部分损失。
2. 银行的卧榻不容电商酣睡
另一方面,银行也不会坐以待毙。银行早已在网站上开设商城,让自己跨界拥有电商平台。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它们也在跨界,向供应链的商流、信息流延伸。一些银行正尝试自建或与电商平台合作开展线上供应链金融:
- 建行:开设“善融商务”业务涵盖商品批发、商品零售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社区服务等服务;而在金融服务方面则提供从支付结算、托管、担保到融资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 交行:推出交博汇电商平台,企业入驻“交博汇”可享受交行资金清算、融资贷款的服务,也就是供应链金融的拓宽。
- 农行:上线供应链融资在线电商平台,实现了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的有机结合。
- 招行:推出“智慧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资源整合,优化物流链、资金链和信息链,为大型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和定制化的金融服务。企业在该平台可以自助申请贷款,系统实时审批,自动放款。
银行自建渠道,可以最大限度地掌握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的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但系统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并且受限于体制和互联网基因的缺乏,银行自建电商平台的综合成本必将是高昂的。
3. 信用评估中间机构呼之欲出
事实上,银行和电商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上,由于所掌握数据的先天特征,其优势和不足都是明显的。最好的思路是综合它们的优势,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估机制。
综合来看,一个企业的信用评估,应该包括三个维度:
一是根据以往数据,如往年订单、回款、库存等的趋势分析,计算企业信用分值。
二是根据企业在核心企业的真实资金沉淀,计算企业的信用额度。例如两个企业的信用分值都是8.5,但核心企业使用了A企业200万元零部件,系统上已经确认,这就是A企业的应收账款。除应收账款外,核心企业已经使用但还没确认的零部件、实时库存、没有进入实时库存但已经运到核心企业、正在物流运送途中等,都可以用于计算信用额度。
三是通过订单、库存、回款等重要环节的变化,实时动态贷后监管,也就是追踪企业的信用有没有变化。
据悉,面向信用评估机构的征信牌照,有可能于今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