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体验:跟乔布斯学学怎么做
什么是用户体验(User Experience, UX)?
如果你学习认真,你应该从之前的文章学到过:
——用户是与组织、产品或服务接触的人。
——体验是人接触某对象所获得的可供回忆的个性化感受。
因此,你已经可以亲自作出用户体验的定义:
“用户体验:用户接触组织、产品或服务后,所获得的可供回忆的个性化感受。”
其中的关键词有:
- 接触:必须要有接触对象,用户才能产生体验。作白日梦、冥想或幻觉,不是用户体验。
- 可供回忆:用户使用或购买某种体验,看重的是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展现出来的吸引自己的能力。他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获取值得回忆的、更具价值的感受。
- 个性化:体验是十分丰富的感受,它是用户接触后产生的内心共鸣,因此体验一定是在用户个人内心生成的,与用户的生理、心理、精神和智力水平密切相关。同样的产品或服务,在不同用户心中产生不同的体验。
ISO 9241-210将用户体验定义为:
人们对于针对使用或期望使用的产品、系统或者服务的认知印象和回应。
这个定义显然过于书面化、难以理解,所以ISO又补充解释道:
用户体验,即用户在使用一个产品或系统之前、使用期间和使用之后的全部感受,包括情感、信仰、喜好、认知印象、生理和心理反应、行为和成就等各个方面。
系统、用户和使用环境,是影响用户体验的三个因素。
好吧,如果你愿意迷信权威,ISO对用户体验的定义可能让你体验到更加“精确”的体验。
不过,下面这张图,或许真正能够加深你的理解:

左边的半圆,是你的承诺。你向用户表达你的“爱”:你愿意为了他,成为什么样的人。
右边的半圆,是用户的期待。你既已示爱、作出了承诺,用户会对你的言行产生期待,感觉到你做了些什么。
中间的空白区域,是现实。但这个现实,在你和用户看来是完全不同的:你可能红口白牙忽悠了一番,其实啥都没干,用户却觉得你海枯石烂一辈子都不会变心;你可能累死累活溜须拍马恨不能为用户搭进半条命,用户却觉得你把心掏出来也是臭狗屎。用户的体验,并不取决于你的承诺或言行,而完全是用户自己的个人感受。
比如,乔布斯在发布iPhone的时候,他用了这样的策略:
- 我要发布一款可触控的大屏iPod
[用户尖叫:哇,实在是太好了,之前的iPod可以升级了!] - 我发布一款智能手机
[用户欢呼:呀,乔帮主开发的手机一定错不了!] - 我发布一款上网设备
[用户鼓掌:耶,上网不必用电脑,用掌机太棒了!]
然后乔布斯话锋一转,说:
这不是三台单独的设备,而是一台设备,你懂了吗?
用户原来根本没有那么高的期望,他们突然觉得乔布斯是不是太疯狂了!于是用户尖叫、欢呼、鼓掌:哇~呀~耶~,竟然一台设备又可以触控听歌、又可以打电话、还可以上网冲浪!
然后乔布斯似乎还嫌不够,用平淡的语气说道:今天,我们重新发明了手机。我们叫它iPhone。
这种远远超过用户期望的做法,岂能不让每位用户永生难忘!
所以乔布斯说:
一切的一切,都必须紧密围绕用户体验。制定战略和愿景时,必须从追问“我们可以为用户带来哪些不可思议的好处?”、“我们在哪里可以接待用户?”这类问题开始。
你必须明白,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顶多有些模糊的感觉,描述的大多是自己的感受、问题、抱怨、情绪等,根本不可能准确描述自己的需求。如果用户知道的自己需求,并且告诉你他想要什么,你就上了用户的当。
所以乔布斯又说:在你向用户展示产品之前,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因此,你必须在用户明确需求之前先理解他的需求,搞懂用户真正想要什么,在设计产品之前先用同理心设计用户体验,简单粗暴地切中要害,一下子让用户爽翻,让用户身不由己跟你走。
然而自诩为继承乔布斯衣钵的罗永浩,根本没有抓住用户体验的ABC。他一上来便说:我们今天重新发明未来十年的个人电脑。
用户一听,期望值立刻到达顶峰:啊,这么厉害!
罗永浩不需要介绍太多,用户就明白了:切,不就是个大屏幕安卓嘛。
可是罗永浩还在继续吹牛,用户没法不愤懑:靠,你个大骗子!
然后媒体上就一片唾骂:啊~切~靠,罗永浩根本就是个锤子!
罗永浩当然有他的用户体验,只是与乔布斯相比,一个高可九天揽月,一个低至地狱冤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