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灰空间里,一把现代办公转椅的影子向墙面延伸,变成高背、龙首扶手的旧式龙椅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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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换来换去,做主还得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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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底,中华民国有了一部新的《大总统选举法》。总统任期十年,可以连任;接续人选,由现任总统推荐三人,写入金简,密藏金匮。选举时,还可以把票投给现任总统。[1] 共和国已经成立,金匮也备好了。

仅仅一年之后,袁世凯却仍然接受了帝制。

他若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老古董,事情倒容易解释。可惜不是。新军、学堂、警政,晚清许多新式事业都有他的手笔。他知道现代组织怎样办事,也参与建造过这些组织。[2] 问题恰在这里:一个懂得怎样把中国往前推的人,为什么最后还要把自己往皇位上送?

事后骂一句糊涂,并不难。可是,糊涂如何形成,又如何得到许多聪明人的襄助,才值得多问几句。否则,每逢历史兜回来,便只好再替某个人测一次智商。

劝进者杨度的道理,其实颇有现代气象。他不是只说祖宗规矩不可改,反倒从富强讲起:要富强,须立宪;要立宪,须有一个稳定的君主。他担心总统竞争引起内乱,军队各有所从,国民又未具备维持共和的程度。君主立宪在他那里,是求新求强的办法。[3]

这不是几句愚昧的话便能打发的。国家可能确实不安定,军队可能确实不肯服从公共规则,争权的人也可能真的不顾百姓。杨度也并非没有想到约束。他希望英主看出宪政对国家及皇室长远有利,肯以自己的强权建立宪政。问题正在这份希望里:把最高位置安排得更稳,何以就能保证坐上去的人愿意受约束?若君主不肯按许诺办,又凭什么使他非办不可?

当时的美国公使芮恩施记录,梁士诒、周自齐等人谈论帝制时,强调人身关系、接续稳定及改革便利;袁本人则赞成有代议机关讨论政事,也欢迎外国专家参与行政,但希望限制代议机关的财政权。[4] 讨论可以有,技术可以学,办事能力愈强愈好。至于谁掌握最后的决定,另议。

限制某项议会权限,本身不足以证明所有约束皆已作废。可是,把它与十年任期、现任预荐继任者的安排放在一起,便能看出改革者的偏爱:凡能增加做事能力的,容易被看见好处;凡可能妨碍自己做事的,便须再三斟酌。

现代化当然要办,谁来做主却不必现代化。

这份偏爱未必全靠虚伪维持。一个人真心认为国家必须振兴,也真心认为只有自己镇得住局面,两份真心合在一起,就可能生出一份不许别人干预的权利。反对他,不再只是反对一种安排,而像是在耽误救国;约束他,也不再只是约束一个人,而仿佛是在给天下添乱。

帝制运动又替这份信念送来了程序上的回声。芮恩施1915年11月的报告,记下了选民资格受限、初选参与不多、部分省份官员影响代表组成,以及代表赞成君主制的情况。一个多月后,袁在接受帝制的申令中,把推戴说成国民的要求,把接受说成无法推卸的责任。[5]

不是所有人都非得相信同一套道理,才会说同一句话。有人盼安定,有人保位置,有人愿意及早认清未来的门庭;不同的盘算,可以汇成同一片赞成。上面听见众望所归,下面看见大势已定,彼此还颇能证明对方。

等这些声音被汇总成“民意”,个人的欲望便有了公家的名义。不是我要,是天下要。本人只好勉为其难。

这也不是当时无人看破。梁启超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中已经追问:国体的名称变了,监督与受监督的关系就会自己长出来么?如果袁还要亲自操持国政,换个君主名号,也不会自动产生一个能担责、能受监督的内阁。[6] 同处一个时代,并非人人都把问题看成了皇位不够稳。

帝制最终失败,袁于1916年3月取消称帝。这个结局不必讲成另一出报应故事。真正有意思的是:他并不需要先否定现代化,才走向帝制;现代化本身,就可以被用来论证他尤其不可替代。

助手站在办公桌旁说“新章程都印好了。”,坐着的负责人答“照旧,先请示我。”;桌上整齐放着封面写有“新章程”的册子。
新章程已经印好,请示仍须照旧。

到了毛泽东,连改称皇帝这道手续也省了。

革命改变了土地、阶级和社会组织,现代政党与群众动员也不是古代王朝的旧物翻版。然而,组织愈庞大,并不表示组织里的个人就愈受约束。领袖可以借组织取得空前力量,再使组织难以纠正领袖。

这种权力不只使人难堪,它会使灾难得以继续。1959年庐山会议后期,毛发动对彭德怀的批判,继而开展“反右倾”,正在进行的纠左被打断。1975年,邓小平在毛支持下主持日常工作,整顿使形势好转;后来,毛不能容忍系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又发动了批邓。这些过程,连1981年的党内历史决议也写得明白。[7] 事情做错了,先审查的却是指出错误的人。不是没有人能看出错误,而是看出错误的人,未必有资格让错误停止。

毛超越组织,他的“金口玉言”不容纠错。毛无需改动“共和国”的名号,他就是事实上的皇帝。

这位统治者的自我想象,我愿意归纳为“千古明君”:不只要眼前的人听命,还要后世承认,天下幸而听了自己的命。若把国家、革命和个人功业紧紧缠在一起,承认一项政策失败,就可能被体验为否定自己的一生;容许别人纠错,也像是把最后的史笔交了出去。

至于实际留下什么,大跃进与文革已经回答。自许改造天下,却使百姓在饥荒与政治迫害中承受惨祸;国家出了灾难,还得先保全领袖的正确。他不是千古明君,而是千古笑话。只是这个笑话,要由活人以饥饿、屈辱和性命付账。问题不在后世够不够宽容,而在当时竟没有人能依法叫他停手。

毛读《资治通鉴》,也读《二十四史》。身边工作人员记述,他会从韦睿、郭嘉、吕蒙等历史人物身上,取干部作风、谋断与用人的经验。[8] 这份阅读有广泛兴趣,但其中与统治紧密相接的部分,实在不难辨认:古人怎样得人,怎样制人,怎样成事,怎样失天下。读史所得,转身便可用于治人。

公开讲的是主义,遇事用的是帝王术。这里的“遇事”,尤其是意见不合、接续未定、自己的权力可能受限之时。政治信念就算真诚,信念也可以在那一刻替驾驭与压服腾出位置。求功业者并不一定厌恶真理,他只是容易觉得,真理最好不要在自己尚未完成伟业时来添麻烦。

而古代继续活着,也不只靠上面有一个这样的“千古明君”。它还有许多小得多、结实得多的住处:一张表,一个资格,一句“你家是什么成分”。

古代把人分作良贱,不只是称呼不同。《唐律疏议》对奴与良人的婚姻设有刑罚,也规定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9] 你想与谁共同生活,先要看你被登记在哪一类。人尚未开口,身份已经替你说了话。

现代阶级分类,似乎是用土地、劳动和收入来源解释经济位置。1950年的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文件,就详细区别这些情况。可是,当土地关系已经改变,一个人劳动了二三十年,旧成分仍作为政治帽子戴着;子女未曾收过地租,却仍须解释家庭出身,经济分析便已长出了另一副面孔。[10]

1979年中央决定专门规定,地富家庭出身的农村社员,本人成分定为社员;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及分配工作等,主要看本人表现,不得歧视;这些社员的子女,家庭出身也不再定为地主、富农。[11] 废除这种牵累是实在的改变,同时也说明:此前要让一个孩子摆脱出生的分类,竟需要一道中央文件。

良贱制度与阶级划分当然不是同一种法律,也不具有同样的经济来源。但到了拿家世预先分配资格这一步,两者的身份政治便殊途同归:先划定你是什么人,再决定你配有什么生活。号称消灭阶级,身份却学会了传宗接代。

株连也未必需要保留古代的全部刑具,才算活着。《大明律》对谋反大逆的处罚,便牵连父子兄弟等亲属,另有家属没为奴的规定。罪并不止于做了那件事的人,亲属关系本身就足以使别人受难。[12]

到了“反革命”的年代,株连并未跟着皇帝退场。统战部门自己的历史记述承认,文革中一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被扣上“历史反革命”帽子,遭判刑、关押、开除公职,家属子女也受到株连。[13] 革命可以重新解释忠奸,却没有因此放过妻儿。

今天换了罪名,家属仍会被找上。王爱忠因“寻衅滋事”被判刑三年,他的妻子、航空公司乘务员王贺楠公开讲述:丈夫被捕后,自己因坚持为他发声而遭停飞;到了2024年,公司要求她转上收入将大减的地面班。[14] 被追究的不只是那一个人的言论,一家人的生计也被拉进来,成为使人闭嘴的条件。

谈话桌左侧的人说“话是我一个人说的。”,右侧办事人员答“你总得替家里想想。”;两人之间平放着一本户口簿。
一句“替家里想想”,也可以是威胁。

“动态清零”时,这套办法更不只用于异议人士。2022年8月,承德高新区发布通告,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者,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不得参军、入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写进惩戒。通告后来因法律政策依据不足而撤回、致歉。[15] 撤回值得记下,最初竟能堂皇发出,也同样值得记下。病毒需要查密接,服从却要查三代。

而公开反对清零,牵连又可从纸面威胁变成生活里的禁锢。中国人权捍卫者2024年刊载的文章记述,彭立发在四通桥抗议被捕后,妻子和两个女儿遭到软禁,兄弟姐妹及妻子的亲属被传唤、威胁。[16] 这已不是将来能否考公的问题,而是眼下还能不能自由生活。

从诛族到停飞、软禁与亲属威胁,惩罚形式和伤害程度当然不同,借亲属制人的办法却认得出祖宗。它甚至不必真相信家属也犯了罪,只需知道你在乎他们,便多了使你服从的把柄。把一个人的异议变成全家的风险,原本可能支持他的人,也可能为了保住孩子、工作和日常生活,反过来劝他少说两句。

“株连九族”没有只留在古装戏里。族谱换成了户籍与人事档案,亲情则继续替权力传话:你自己可以不怕,总得替家里想想。

这些办法为什么耐用?因为它们不只满足统治者的念旧,也替今天的人省事、避险、分配好处。

按身份判断,比逐人核实容易;把亲属的生计与自由握在手里,比只约束本人多了一层牵制;让机会掌握在少数人的认可中,比让规则独立运行更便于调度。对承受者而言,问题也很快由“这项要求是否合理”,变成“谁能替我说明一下”。旧关系于是通过很新的程序,再次成为生活所需。

一个年轻人进入组织,起初也许相信把事情做好便够了。后来他发现,意见说对了,未必有用;人站对了,倒常有转机。他不必先读帝王术,经验自会教他:什么该公开讲,什么须私下问,什么人不能当面使其难堪。只要机会与惩罚仍按这套办法分配,教科书里即使写满另一套原则,真正的课程也不会停。

更麻烦的是,这些经验并不只使人屈服,也可能使人得意。能够找对门路、摆平关系、使别人欠自己人情,是一种可展示的本事。轮到自己有了决定权,也就未必愿意让一条不近人情的规定,把这些本事一笔勾销。规则若一视同仁,某些人积攒半生的熟练,岂不白费?

鲁迅写过这种上下相接的秩序:自己受人凌虐,仍可凌虐别人,于是各人都可能在差等里找着一点位置。[17] 受过委屈,并不自动使人反对支配;也可能只是使他更加想往上走。盼青天的人,未必愿意做一个不替别人做主的青天。

这不是说每个求门路的人都热爱专制。人在风险中求一条可靠出路,自有不得已;有人始终不肯配合,也有人尽力为别人留下余地。可是,一项安排不需要人人真心赞成才会稳固。只要多数人在具体关头觉得照此办理更保险,反对的人又难以持续合作,它便能靠一连串各自可以理解的选择,继续维持一个共同承受的困局。

文化与资源,在这里并非二选一。资源使依附有实际回报,文化把依附解释成知恩、识时务、懂分寸;反复得到回报的人,再把经验教给后来者。章程可以新印,单位可以改名,办事的人却从每天的成败里学会同一套办法。所谓“人不变”,不是几千年生出同一张面孔,而是旧的活法始终有人支付酬劳。

双格图左标“从前”,戴圆眼镜的年轻人站在上司桌前问“凭什么总是你说了算?”;右标“后来”,同一人已坐到桌后,对新的年轻人说“当然得我说了算。”。
换了位置,没换做主的念头。

因此,换一套制度便万事大吉,确是过于省心的想法。一次选举不会立刻消除宗族势力、金钱操纵、对异议的敌意和败选不认账的习惯。一纸宪法,也不会自动使依附者变成敢于独立判断的公民。规则需要实际运转,需要有人能够援引它、借它自保,并在它被破坏时要求纠正。

然而,由此推出“中国人不适合民主”,又省心过头了。

如果人民因为不够成熟,所以不能拥有约束掌权者的权利,那么这些掌权者是从哪里来的?同一片土地、同一套教养,怎么一坐上去,便忽然具备了无需受约束的资格?对普通人要求先成圣人,对掌权者却只要求自称为国为民,这份国情论的标准,未免过于懂事。

更何况,制度也会改变人,不是非等人全部变好之后才有作用。对中国两百余个村庄长期资料的研究发现,引入村级选举之后,公共品投入、部分土地处置等确实发生了有利于回应村民要求的变化。谁能当选、当选后须向谁交代,都可能影响行为。[18] 同样是在中国,规则并没有一碰到中国人便失灵。

这项研究也追踪了后来的退缩:当上级获得更多直接治理和监督的能力,村级自主与问责又受到削弱。向村民负责会产生治理收益,也会使上级推行村民不喜欢的政策更难。论文讨论的,正是这两种要求之间的取舍。它不能保证全国民主转型必然成功,却揭出一个不能忽略的可能:有些约束被收回,恰恰因为它已经开始有用。

于百姓有用,未必于控制百姓的人方便。若把约束遭到压缩之后的结果,再拿来证明中国人原本就不配拥有约束,因果便转了一圈,回到替强者作证的位置。

这里的上级控制,并不全等于某个人想当皇帝。但从个人到组织,有一种选择可以相通:愿意取得新制度带来的能力,却不愿长期承担它带来的不便。只在顺手时接受约束,遇到冲突便改动、收回,最后再说制度不合国情。制度考了一次试,出题人不满意,遂宣布考生天性不行。

1979年纠正地富出身牵累的规定,也已经说明,制度变更可以使人的生活真正不同。既不必把这些变化全说成假的,也不能因有过变化,就认定旧的支配办法已经无处藏身。值得追问的是:哪些改变能让普通人获得不靠特别照顾也可使用的权利,哪些改变只是替做主的人增加新的手段?

人的习惯会侵蚀制度,制度也能重新安排人的习惯。让守规则有用,让异议不致断送生活,让个人不必替祖宗和亲属承担自己未做过的事,这些实际经验,也会成为后来人从小见惯的常识。不能先剥夺这种经验,再嫌人缺少公民的习惯。更不能把“等人变了再说”,交给最不愿改变的人来掌握期限。

我所说的古代,正在这层关系里。国家可以愈来愈强,组织可以愈来愈新,普通人却仍须先证明自己属于哪一边、出于哪一家、得到谁的认可,才配取得本应属于个人的机会。上面替天下做主,下面替上面找理由;制度换来换去,最后仍要回府请示。

真正的检验,不是掌权者能不能说出一套崭新的道理,而是规则让他吃亏、异议使他不快时,他能不能仍受约束。做主的人可以不高兴,规则却不必因此辞职。

至于千古明君,尽可留待后世评定。眼前的人,不必先做千古顺民。


1. 《大总统选举法》(民国3年),1914年12月29日公布,第2、3、8、10条;另参《中华民国约法》,1914年5月1日,第14—23条。金简、金匮为法条所载;这不是法律规定父死子继,条文也非完全没有权限限制。 ↩︎

2. 张华腾,《袁世凯与清末民初中国的早期现代化》,近代中國網,2019年2月28日,关于新军、新式教育与警政诸部分。本文不将袁视作中国现代制度的唯一开创者。 ↩︎

3. 杨度,《君宪救国论》,1915年。这里转述的是杨度的公开论证;他主张君主立宪,亦谈法律约束,不能将其简单改写为赞成无限君权。 ↩︎

4. 芮恩施致美国国务卿,1915年10月11日,FRUS 1915,Document 52。人身关系及稳定接续等理由归于报告所记梁士诒、周自齐的陈述;议会、财政权限与专家问题出自所记10月4日袁的会谈。外交观察不等于完整私人动机的证明。 ↩︎

5. 芮恩施致美国国务卿,1915年11月12日,FRUS 1915,Document 61;《袁世凯接受帝制申令》,1915年12月12日。公使同时说明未获可靠的直接威吓、贿赂报告,本文不据此虚构全国统一造票。取消帝制见1916年4月4日报告所附3月命令英译:FRUS 1916,Document 73。 ↩︎

6. 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1915年。本文取其国体改名不能代替监督关系的反驳,不将梁当时的全部政治主张等同于今天的民主立场。 ↩︎

7.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第17—21节:庐山会议与“反右倾”见第17节,文革造成的灾难及个人领导问题见第19—21节,1975年整顿与批邓见第21节第三部分。这是事后党内决议,带有其政治定位和责任划分。1975年宪法第15—17条可参见文本;本文对个人权力位置的判断,不单从统军条文推出。 ↩︎

8. 张贻玖,《毛泽东批注历史人物的我闻我见》,《人民日报》1995年12月28日第10版,近身工作人员回忆;郭嘉、吕蒙的例子涉及《三国志》,并非《资治通鉴》批注。“千古明君”为本文作者的解释性概括,不是毛或李志绥的原话;相邻讨论可参Geremie R. Barmé,Private Practice, Public Performance: The Cultural Revelations of Dr Li,The China Journal 35(1996),121—127页。本文未援引尚未核到原段的私人回忆场景;“明君”自许与实际灾难的对照,亦接续作者旧文《如厮“千古明君”》的判断,旧文不代替本篇史实核查。 ↩︎

9. 《唐律疏议》卷第十四,“奴娶良人女”“杂户不得娶良人”条及疏议。此处比较身份对资格的预先限定,不将全部古代人口分类简化为同一种制度。 ↩︎

10.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1950年8月4日,甲部地主、富农定义及补充规定;二三十年劳动后仍有地富帽子的情况,见注11决定的开头说明。本人阶级成分、政治帽子与家庭出身在登记中有区别,正文讨论的是它们如何越出当下经济关系而影响政治待遇及子女机会。 ↩︎

11. 《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1979年1月11日,第1—3项;参《实事求是地解决好四类分子摘帽问题——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同志答本报记者问》,《人民日报》1979年1月30日第2版。政策改变不能反向证明此前每名子女在每项机会上一律遭拒,亦不能将文件发布视作所有地方已即时落实。 ↩︎

12. 《大明律集解附例》卷十八,“谋反大逆”条。条文列明亲属范围、年龄与不同处置,并有例外,不以通俗“九族”概括冒充一条历朝范围完全相同的法律。 ↩︎

13. 《新时期的统一战线(1976.10至1988.7)》,北京统一战线网站2014年12月25日转载,标注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统战政策的全面落实”之“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取其承认本人遭迫害与家属子女受株连的历史记述,不采用其将全部责任归于特定政治集团的解释。 ↩︎

14. 高锋,《“南方街头运动”倡导者王爱忠坐牢,其妻工作不保》,自由亚洲电台,2024年2月26日,对王贺楠的直接采访;另参民生观察《王爱忠妻子王贺楠被连坐至今停飞》,2024年2月25日,转录其2月22日自述。停飞始于2021年被捕后,不误写成2023年判刑后才开始;该因果叙述来自当事人及采访,本文未取得公司内部指令,也不将其2024年被要求转岗写成已正式解雇。 ↩︎

15. 《隐瞒行程三代内旁系亲属不得考公?河北承德高新区回应》,中国新闻网2022年8月30日转新京报,转录原通告有关条款及撤回声明;《撤销公告!承德高新区公开致歉》,央广网同日转承德高新区官方声明。这里证明威胁曾进入正式通告,不声称三代亲属限制已实际全面执行;撤回及致歉亦保留。 ↩︎

16. Renee Xia、Sophie Richardson,Xi Jinping and Collective Punishment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Families,2024年4月15日,原刊The Diplomat,由中国人权捍卫者转载并介绍其调查。正文取彭立发家属一段,指该文记录的2022年抗议后至报道时的情形,不外推为已经核验到2026年的持续状态;调查材料的性质与来源在正文中明示。 ↩︎

17. 鲁迅,《灯下漫笔》,1925年,第二部分。这是文学性的社会批评,不用作全国行为频率的调查证据。 ↩︎

18. Monica Martinez-Bravo、Gerard Padró i Miquel、Nancy Qian、Yang Yao,The Rise and Fall of Local Elections in China,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12(9),2022,2921—2958页;正式期刊版PDF。本文取引言、结论及相关替代解释讨论,不把村级改革等同于全国民主转型,也不把上级治理能力视作所有变化的唯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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