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引力 · 13
天下只许一统,人生只剩一途
1980年8月,邓小平在讨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时,列出了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等弊端。他说,有些地方的一把手俨然成了家长,别人同他的关系变成了人身依附。[1]
新政权成立已近三十一年,旧社会已经批判了无数遍,家长却还坐在新制度里面。
这当然不表示革命什么也没有改变。1950年的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确立男女婚姻自由;旧家庭的权力至少在法律上受到了明确挑战。[2] 此后形成的工作保障、福利安排与社会动员,也不能都说成换了招牌。恰恰因为变化真实,人们才会相信、依靠,乃至愿意交出更多事情,请新组织一并办理。
问题是,旧主人被打倒之后,人为什么还会需要一位新家长?若只说几千年的习惯太顽固,便容易漏掉更近、更具体的事情:一个人可以在哪里谋生,可以与谁合作,受了委屈能向谁申辩,这些原本不同的道路,怎样被重新安排,最后都通向同一处。
古代未必是没有清扫干净的遗物。它也可以使用现代的办法,重新生产。
大一统的吸引力,不难理解。没有人愿意年年躲兵、处处过关,为了走一段路,先弄清沿途究竟换了几位大王。结束割据,取得共同秩序,是实在的愿望。然而,天下不再打仗,与天下只许一种安排,终究不是同一件事。
疆域可以统一,法律可以通行,人的谋生、结社和判断,却未必都须交给同一个中心。麻烦发生在统一不断往生活里扩张的时候:地方有不同办法,是各行其是;团体有自己的边界,是另搞一套;个人保留不同判断,则思想尚未统一。原本要结束的是战乱,后来连不一致也一并结束,倒也省事。
《商君书·弱民》把事情说得十分直白:“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又主张“利出一孔”,并将人的贫弱与对官爵赏赐的依赖联系起来。[3] 这里的要紧处,不只在刑罚严厉,而在好处从哪里来。一个人若能在别处找到足以自立的生活,就不必把每次俯首都当成生存所需。反之,连出路也由同一只手分配,劝人听话便容易得多。
所以,人的强弱不只取决于胆量。一个手艺人不必讨好这位顾客,因为还有别的顾客;一个人能够拒绝某种差事,因为仍有别的活路。可若吃饭、进身、名誉,乃至别人是否可以帮助你,都须经过同一套认可,拒绝便不再只损失眼前的一桩好处,而可能使整个生活失去着落。

董仲舒的对策,又把“大一统”与学说相接。他认为诸家异说使统纪与法度难以一致,主张不属于六艺、孔子之术的,不许并进。[4] 天下要有共同秩序,遂进一步要求天下有共同的思想来路。治理不只管人做什么,也开始安排什么样的道理才配取得位置。
不过,传统并未只留下这一种声音。《周易·乾》说“见群龙无首,吉”,《象传》又说“天德不可为首也”。[5] 这并非现代民主的古代说明书,却至少保留了不以居首自恃的告诫。中国思想并非天生只有一条路,非得将一切收归一处,才算读懂祖宗。后来走得最宽的路,不等于原来唯一可能的路。
古代统治者有这种收拢的愿望,也不表示他们已经有本事将每个人的生活管到同样深处。人们常用“皇权不下县”形容明清基层,说七品芝麻官以下便是乡绅自治。这个说法过于整齐:县以下仍有佐杂官员,也有里甲、保甲承接赋役与治安;乡绅、宗族所维持的地方秩序,更不是人人平等的公民自治。不过,许多日常事务确实有赖地方力量办理,官府无法时时处处直接经手。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讨论过皇权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也特别提醒,基层另有家长式的权力。[6] 天高皇帝远,有时留下了生活的空隙,却不表示远处的皇帝或近处的族长早已懂得尊重自由。
现代组织的新能力,正在这里显出来。它可以越过旧衙门的能力边界,把过去需要借助地方势力的事情,纳入更持续、更细密的管理。旧权力有些事情没管到,并非不想,而是办不到;后来办得到,也未必因为人更自由了。
1922年,中共决定加入共产国际,接受其组织条件;集中纪律在这些条件中有明确位置,并以当时的内战处境说明其必要。[7] 这套办法有跨国来源,也有战争中的实际用途。把它全说成儒家换装,既漏掉了现代政治的新技术,也高估了古代衙门的本事。
战争要求人员、命令和资源能够迅速集中,建设也有集中调度的需要。可是,能使一支队伍有效行动的办法,一旦成为安排整个社会的办法,人的身份便发生了变化:他不仅在某件事情上服从共同决定,还可能在退出这件事情之后,依然走不出同一套组织关系。
1953年的干部管理决定,推动形成分部分级管理的制度;1956年前后,所有制改造又大幅改变了工商业与农业的组织方式。任免岗位、经营资源与劳动安排,被更紧密地接入共同的领导体系。[8] 随后,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农村居民迁往城市,须有录用、录取或准予迁入的证明。[9] 想换一种生活,不再只是寻一份工作、搬一处住所,还要使几项相互关联的资格一同过关。
这些制度覆盖的人群并不相同,也没有消灭所有亲友联系与民间交换。可是,当资源来源减少,流动须经许可,人事评价又能跟着人走,换一个地方便未必能换一条路。人在地图上走了很远,办事时仍可能遇到同一种门槛。
关于中国国营工业的研究,呈现出保障与依附并存的关系:单位提供工作及多种生活福利,调动却需要批准,档案和表现评价影响机会。正式工通常有相当牢固的工作保障,并非车间领导想开除谁便开除谁。[10] 正因为这些保障真实而珍贵,组织关系才不只是外加的一副枷锁,也成了人舍不得失去的生活。
这比单纯的恐吓结实。恐吓使人想逃,保障使人想留;两者若交在同一处,便可以使人一面感激,一面不敢。日常生活愈有着落,政治身份一旦受到怀疑,可能失去的东西也愈多。一个人争取的不只是今天不受处分,还是明日能否继续留在这套安排里。
福利本身当然不必使人依附。区别在于,它是有明确条件、可以依法主张的权利,还是由组织评价和特别照顾来决定你配不配。保障若能跟着人走,人便多一分自由;保障若须靠守住组织里的位置,人便多一分顾虑。好处并不需要是假的,才能成为控制人的条件。
这也解释了,为何有些人会主动维护收拢后的秩序。它曾经给过他工作、体面和安稳,反对这种安排,便仿佛是否定自己半生所得。许多维护不是装出来的;只是从感谢照顾,走到承认照顾者无须受约束,中间那一步常常走得太快。
这份能力也没有停在城市单位的围墙内。土地改革及随后的集体化,重组了乡村的权力和资源关系,党支部、基层干部及各类组织把国家动员接到村庄。后来人民公社解体,村级党组织仍然保留;2018年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11] 朝廷无须只等地方士绅代为转达,它在村里已有自己的人。
管理还可以继续往里走,从村庄到家庭,从家庭到人的身体。2012年,陕西安康的官方调查承认,冯建梅被乡镇工作人员强行送往医院,实施了违反规定的大月份引产。[12] 此事的恶,不会因它被认定为违规而减轻;它同时显出了行政强制能够抵达多深。一个女人是否继续怀孕,竟能由别人的任务和命令处置。县太爷未必办得到的事情,现代组织可以带着现代医疗办到。天下一统,竟统到了子宫里面。
技术又使这份力量更为轻便。2022年郑州通报,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违规赋红码,其中871人甚至没有到郑州,只是扫了别人发来的当地场所码。[13] 人还没来,限制倒可以先到。用于防疫的系统,便这样被挪来对付储户;一个码改了颜色,通行的门槛便可以随着人走。古代要设关、查验,靠许多人一道道拦,今天有些事在后台便能办妥。
这还只是现代的外壳吗?组织是真的新,技术是真的强,命令抵达人的能力也是真的增加了。若把现代仅仅理解成办事能力,它当然十分现代;若现代还意味着人有不容任意侵入的边界,那么这里发生的,恰是致命的逆转:支配的能力向前走了,受支配者的位置却退回去,甚至退到旧朝力所不及之处。所谓返祖,不必把电线拆掉、把电脑搬走。新东西尽可留下,替旧关系多办些事。
然而,管得更细,也不等于掌权者便能高枕无忧。组织能够管住社会,还要看它能否保护自身的成员、约束最高领袖。当组织内部发生冲突,谁能让事实进入,谁能听取申辩,又是谁有权决定这些程序是否还算数?
刘少奇的遭遇,使后一层显得格外清楚。
1956年党章已经规定党员的批评、申诉及参与本人处分讨论等权利,也要求处分须调查事实,听取本人说明与申辩。具体程序有例外,但调查与申辩并非后来才发明的要求。[14] 这些规则在刘受难之前就已写下,不能说当时的人还不懂应当如此。
到1968年,开除刘少奇也并非全无组织手续。毛泽东主持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批准了专案审查报告,作出开除、撤职的决定。[15] 一个庞大的组织确实行动了。问题是,它究竟审查了事实,还是替已经确定的敌人补齐了罪名?
1980年的平反决议记载,专案组一面以逼供、拼凑等手段制造材料,一面扣压了解真相者的证词和对伪证的更正。证人孟用潜在刘案定案之前,已经提出纠正被迫作出的假交代;决议又说明,他被关押期间所写的二十次申诉材料,均被扣压,隐瞒不上报。刘本人则被剥夺了申辩权。[16]
这段过程,比“大家都不敢说真话”更值得留意。有人说了,有人改正了,材料却停在不许它继续往上的地方。另一方面,符合既定方向的材料可以汇集、整理,成为报告,再由会议通过。不同的话在进入会场之前,已经被安排了不同的命运。
于是,事实看上去越来越一致。它们原是经过挑选才一致的,却又凭这一致取得了可信的模样。审查者眼前有文件,表决者面前有结论,参与者各自完成一道手续,整个过程仍可以没有一处让当事人有效挑战最初的指控。
造假不再只靠一句谎话,它有案卷,有汇报,也有组织认证。

这不是替毛开脱,把事情推给下面几个办坏事的人。毛主持了作出处分的全会,会议同时确认了他的路线与部署的正确。[15] 当最高权威的方向先被奉为正确,下面又掌握材料的取舍,组织愈会办事,便可能愈能把这个方向办成有凭有据的结论。上面提供不可轻易挑战的判断,下面提供支持判断的事实,彼此相得益彰。
同样,也无须假定每个参加会议的人都知道材料是假的。恰恰因为知道多少、能问什么、不同证据能否流通,都受到限制,一个人即使愿意认真履行职责,也可能只能在别人替他圈好的事实里认真。诚恳并不能补回被扣住的证词。
第二年,1969年党章直接写入林彪作为毛泽东接班人的姓名。批评建议的条文仍然存在,具体接班人也已经存在。[17] 组织的集体性,并未妨碍接班安排如此有名有姓。
一个普通人受委屈,可能因谋生有赖组织而不敢争;一个身居高位的人受指控,也可能因材料和裁断渠道受控而无法争。两种处境并不相同,却共同显出退路的要紧:你在里面有多重要,与你能否援引一种不由对方掌握的保护,是两件事。位置高,未必就站得稳。
商鞅早就碰过这种门槛。据《史记·商君列传》,他逃亡求宿,店家不知来人是谁,却知道商君之法不许收留没有凭证的客人,否则自己要受罚。[18] 自己设计的控制一旦照常运转,设计者也可能找不到一个肯收留他的人。法行得甚好,唯独这回用在自己身上。
这正是大一统的反噬。它收走别处的退路与判断,最后也可能收走自己认识错误的机会。被扣住的材料,不会因为上面忽然需要真相,便自行回到桌上;已经学会按方向提供事实的人,也不会因为添了一句“实事求是”,就立刻忘掉此前的奖惩。
中心看似无所不知,实则别人已经学会,只让它知道它喜欢知道的事情。
李志绥在《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中,留下了另一面的记述:1958年在成都,毛担心泳池被投毒,不断让身边人先去游,再问感受;到1966年,又怀疑住所装有窃听设备,搬住处后仍说有毒,继续搬迁。[19] 这是李对身边经历的回忆,却足以使那幅万事在握的画像裂开一道缝。天下人须证明自己忠诚,受着最严密保护的人,仍不能确信身边谁可相信。
不能把一切疑惧都解释成凭空妄想,权力斗争确有危险。问题是,当正常的批评也会被当成敌意,公开的服从便不再能证明内心的忠诚;当不利的消息须经过层层筛选,更多汇报也未必带来更多真实。上位者屏蔽了百姓相互核实的渠道,便也毁掉了自己本可借助的一种查错办法。剩下的消息愈由亲信垄断,他就愈须怀疑亲信有没有垄断消息。
今上坐在这样的位置,也不会因为屏幕更多,就自动免于古代皇帝的难题:满朝都说圣明,究竟是天下太平,还是谁也不敢让他知道不太平?摄像头可以看见一个人走到哪里,却看不出一句万岁究竟值几分真心。安全若全靠加一道控制来保证,便总有理由怀疑还少了一道。臣民失去退路,君主失去确信,古今竟可在这里殊途同归。

更吊诡的是,连反对官僚,也可能继续扩大这份权力。1966年的《十六条》提出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也提出选举、撤换有关组织成员,同时又把毛泽东思想规定为行动指南。[20] 它确实打开过冲击既有权威的门,却没有由此保证,每一个人都获得了长期有效、也能约束最高权威的权利。
群众的怨愤可以真实,行动可以主动,勇气也可以很大。然而,打倒眼前某位干部的正当性,若仍须从更高处领取,反抗便可能一边削弱近处的支配,一边加固远处的不可质疑。下面愈乱,愈要最高指示;最高指示愈不可缺,下面便愈难留下不依附它的组织。
这与有没有勇敢的人,不是一回事。人可以勇敢地反对被准许反对的人,却仍不能决定,明天谁有资格成为反对者。今天以革命之名取得的力量,明天也可能被同一个名义收回。所谓自行解放,若资格仍由别人签发,终究还须等候通知。
大一统因此未必只靠上面强求。下面受不了眼前的官僚,也会盼更有力量的人来收拾他;刚刚承受过混乱的人,又容易把所有自主空间都看成新的混乱来源。对权力的不满,反而可能转化为对更集中权力的期待。每次出事都请更高处来管,几次下来,剩下的办法便只有再往高处请。
这里确有一种顽固的循环:独立立足的条件愈少,人愈须求助于中心;中心承担的事情愈多,愈能以协调、效率和安定为理由,要求把剩下的权力也收上来。等到各处都只会等指示,又可证明不统一领导果然不行。能力是这样被收走的,无能却算在被收走的人头上。
文化的作用,也在这日用之间。人们不只害怕混乱,还会觉得整齐才像样、各有主张便不成体统。一个团体可以合作却不必听命,一个人可以属于国家却不必事事归口,这些关系若很少有机会安稳运行,看起来就会既陌生又危险。相反,凡事有个总负责人,即使总负责人刚刚闯了祸,至少还能认得出该向谁求救。
于是,人又回过头来问:中国人是不是经过数千年训练,生来便有奴性?
从《商君书》可以读出制造依附的意图,从现代组织可以看出依附如何获得实际条件,却不能因此断言,统治者想把人变成什么,所有人便已经成了什么。“生来如此”尤其省事,一句话便把安排人的制度、惩罚异议的权力和顺从背后的利害,统统交给了血脉。
公开说什么,也不能直接等同心里相信什么。2020年两次互联网调查实验发现,改变提问方式、使受访者更容易隐藏具体意见之后,表达出来的政治支持便发生了明显变化。[21] 这不足以算出一个不容争议的全国真实民意,却足以提醒:看见人低头,先别忙着断定他喜欢跪着。
几千年不是一份可以免去查证的履历,经验怎样传给后来者,也须查具体过程。真正耐用的,是那些使不同的人反复作出相似选择的处境。有人甚至明白自己正在配合什么,仍觉得除了配合,别无好办法。
再回到1980年。同年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要求不得以家长自居,不得扣压申诉,处分应同本人见面,也禁止逼供和株连。[22] 平反与修复有真实意义,被冤枉者的名誉、家属的处境,都可能因此改变。可是,事后终于有人肯重新看材料,与当时就有办法要求别人看材料,相隔的可以是一个人的一生。
集中起来的力量,当然也可以迅速纠错。问题是,这次愿意纠错的人,是否同时留下了以后不靠其好意也能纠错的条件。若不同证据仍须得到同一处许可才算证据,申诉仍须遇见肯听的人才算申诉,那么错误虽已撤销,错误得以成立的路未必就此封住。
人需要的退路,也并不都叫逃亡。换一份工作而不丢掉人格,加入一个团体而不交出判断,指出一种错误而不必先另找靠山,这些都属于退路。有了它,人才能在眼前的权力说不时,继续过日子,继续保存事实,也继续与别人做事。
它们对中心未必顺手,却能替整个社会留下不一起犯错的余地。一处做错,还有别处可以质疑;一个判断占了上风,反证仍有地方存活。纠错所需要的,恰恰是那些在追求整齐时最容易被嫌作多余、碍事、另搞一套的东西。
国家统一,并不要求每个人的命运也统一交存。疆域有多大,与一个人能否保住不受某次任意裁断摆布的生活,不能混作同一份功业。若天下愈归一,人的可走之路却愈少,盛大的统一便会变成十分细密的安排,连不愿受安排,也须先请示如何表达。
天下尽在掌握,错误自然也在其中。只是天下还可以继续等候下一道英明指示,人未必等得起。
1.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相关部分。讲话是当时的政治诊断;本篇据具体制度与过程分析其问题,不直接沿用全部历史责任划分。 ↩︎
2.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至三条、第九条及第十七条等。这里说法律确立的变化,不等于这些权利当时已经处处兑现。 ↩︎
3. 《商君书·弱民》。本篇据传世文本讨论统治主张,不将全部篇章视为商鞅亲笔,也不由主张推定历代全国实际效果。 ↩︎
4. 《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对策末段。其将学说并进与统纪、法度相联系;这项主张并不证明汉代其他学说全部消失。 ↩︎
5. 《周易·乾》,用九及《象传》。同卦《彖传》另有“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周易正义》相关注疏也有要求人君居尊而谦下的解释。因此,本文取其警惕居首自恃的思想资源,不把“群龙无首”直接解释为现代民主或反对国家统一。 ↩︎
6. 费孝通:《乡土中国》“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分别论述皇权所受经济限制与基层家长式权力。明清县以下官员、里甲保甲及地方治理参见杨国安《控制与自治之间:国家与社会互动视野下的明清乡村秩序》,《光明日报》2012年11月29日。正文不以“皇权不下县”概括全部古代,也不将官府直接管理有限解释为基层没有强制。 ↩︎
7. 中共二大《关于加入第三国际的决议案》及所附条件,1922年;对照共产国际二大1920年入党条件英文文本。组织输入、战争需要与后来的具体政治实践,不能视为一条无须另证的必然因果链。 ↩︎
8. 干部管理沿革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中坚骨干》,2021年7月1日,为官方组织史回顾;所有制改造见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9—15段。这里说明资源与管理体系的重编,不表示每个岗位都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免;文革中既有组织人事制度也受到破坏,不能写成一架始终照章运行的机器。 ↩︎
9.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等。迁移登记与一般旅行不同,此处不据历史条例概括今日各地落户政策。 ↩︎
10. Andrew G. Walder, 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1986;中文龚小夏译《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1996。参见网络选载第二章及第四章相关论述。研究使用官方文献及1979—1980年在香港对曾在大陆工厂工作者的访谈;特定工业经验不能直接代表全国所有人口。 ↩︎
11. 李康、邓宏图:《土地改革、国家能力建设与工业化资本积累》,《开放时代》2023年第4期,第二、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第二条等。前者为关于组织变迁的研究,后者为组织职责文本,均不意味着各时期、各村实际控制程度完全相同;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与村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应分别辨认。 ↩︎
12. 新华社记者陈钢、刘彤:《陕西安康通报大月份引产调查结果》,2012年6月26日电,次日转载。报道依据安康市政府调查,确认强制送医、违背本人意愿及违反禁止大月份引产规定。此处引用已核个案,说明行政强制的实际深入,不将该违法行为写成法律授权。 ↩︎
13. 《郑州通报部分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问题调查问责情况》,2022年6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由东莞纪检监察网转载。1317人中446人入郑扫码,871人未到郑州而扫描他人转发的场所码;通报明确认定为不符合赋码条件的违规操作。 ↩︎
14. 1956年《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及第十六至十九条。处分及到会申辩规定包含例外;本篇据材料与申辩实际受阻判断问题,不只凭本人未到会一项认定全部程序问题。 ↩︎
15. 1968年《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公报》,10月31日。它证明当时的主持、政治确认与处分决定,不证明原指控属实,也不证明全体参与者自由知情地同意。 ↩︎1 ↩︎2
16. 1980年《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2月29日,开头及第三部分。孟用潜定案前提出更正,与关押期间共写二十次申诉,是决议分别记述的两点,不将总次数全部放在定案前。证人的更正与刘本人的申辩亦分别处理。该决议是事后官方复查文本,不据其责任叙述免除毛在当时过程中的责任。 ↩︎
17. 1969年《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与第五条。 ↩︎
18.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篇末:“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随后另叙逃魏、被拒及返回秦境等经过,不能将求宿受阻直接等同其全部死因。正文据传世史书叙事说明控制反及设计者;“验”不直接等同现代身份证。 ↩︎
19. 李志绥:《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台北:时报文化,1994年,第25章第223页、第62章第462页。已核作者提供的本地扫描版,对应PDF第142、262页;网络文字重排版对应PDF第98、192页。李在第223页将这些猜疑解释为后来“被迫害妄想症”的前兆;本文将其作为回忆者的观察与解释,非独立确立的精神科诊断,也不由此断言控制制度是其疑惧的唯一成因。 ↩︎
20.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1966年8月8日,第四、第九及第十六条等。政治纲领不能代替全部运动史;本文讨论其中的授权结构及其与随后政治结果的关系,不否认群众行动的主动性和各地差异。 ↩︎
21. Erin Baggott Carter, Brett L. Carter and Stephen Schick, “Do Chinese Citizens Conceal Opposition to the CCP in Surveys? Evidence from Two Experiments”, The China Quarterly 259 (2024): 804–813。两次2020年互联网配额样本的列表实验,比较不同提问方式下的表达;结果受样本、题项及统计假设限制。本文只据此说明表态与内心不可直接等同,不公布全国真实支持率,也不以此证明代际训练。 ↩︎
22. 1980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月29日,第二、第七及第十部分等。文件提出具体纠正要求,同时保留集中纪律及表达限制;条文修复不等于实践已永久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