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金融EDI的障碍与希望

金融电子数据交换(EDI)一直发展较慢,但在1997年可望加快其发展步伐。软件方面的巨额投资是电子贸易(EC)的障碍,年初就有专家估计今年EDI的发展可望使很多中小规模的公司有能力克服这一障碍。现在,WWW可以作为通往EC(包括金融EDI)的廉价入口,因而可以开始提供增值网络服务和银行支持的集团服务。

但对较大规模的EC公司来说,要想建立金融EDI业务,则必须采用新的战略,因为有两大障碍必须克服:(1)找到愿意和能够参加的贸易伙伴比较困难;(2)贸易伙伴之间实现贸易需要耗费时间。

寻找贸易伙伴

许多公司都在使用基于Web的在线贸易伙伴目录,以图能够找到合适的EC贸易伙伴。

作为11家银行联合成立财政管理协会,EDIBANX就开发了这样一个目录。EDIBANX的“贸易伙伴目录”列入了6,000多个能够用金融EDI方式进行收款和/或付款的公司。用户可自行从WWW上搜索此目录。如果是EDIBANX的银行成员,还可以要求代为搜索。

数据库中包括列入的每家公司的EDI账号名和电话号码。

对于想要启动或扩展金融EDI业务的大型公司来说,典型的第一步是查看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厂商,从中找到支付大量款项或经常收取发票的公司。以此为基础,再检索“贸易伙伴目录”,就可能能够找到几百家可以进行EDI往来的公司。

成员银行的客户则可以索取所有成员银行的加密箱(lockbox)邮政编码列表,通过交叉检索这些邮政编码,就可以弄清目标厂商中哪些可以使用银行的EDI业务。成员银行可以以不同格式提供客户的贸易伙伴的详细资费情况。

实现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

找到合适的贸易伙伴只是解决了问题的一半。要与任何贸易伙伴实现典型的金融EDI业务往来,要花费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在处理过程中比较费时的步骤之一是达成新的付费条件。

按传统的方式,当付款项里写明“Net 30”时,通常支票会在第30天寄出,并于三至五天后实际付款。但电子付费则不同,它在30天就实际付费,厂商于当天就可收到货款。这样,将付费方式从纸面形式转为金融EDI时,付款方就会感到心里不踏实,要提出有所机动的、中性的新付款条件。例如上例,付款方可能要求供货方将付费条件改为“Net 33, 34, 35”,这样才不会感到有可能遭受损失。

因此,在建立双方可接受的付费条件前,EDI协调人就要在内部金融部门和贸易伙伴之间来回奔波,耽搁很长时间。

另一个费时的步骤是与贸易伙伴签订电子汇款(EFT)合约。本公司的标准合约会遭到贸易伙伴的律师的挑剔,而对方提出的修改意见本公司的律师可能又不同意。

3M:率先实现EDI贸易

3M公司率先消除了这两个费时的步骤,与贸易伙伴实现了金融EDI业务往来。对于3M公司来说,要将“贸易伙伴目录”中列出的任何厂商转换为金融EDI付费方式,只需要呼叫该厂商的EDI账号,询问是否可以开始贸易,然后立即生效。

为什么3M可以做到这一点呢?首先,3M在与其他厂商签订基本合同时,就规定对方必须接受电子付费方式。任何贸易谈判都必须不违背这一基本合同。因此,3M将贸易伙伴转变为金融EDI方式时,所有贸易付费条件都已经达成,无需再浪费时间。

其次,3M公司不与贸易伙伴签订传统的EFT合约。因为EFT关系仅仅是启动电子信用业务,而3M公司已经与客户签订基本合同,所以3M觉得EFT合约没有多少增值意义。3M认为,既然用支票付款不必签订专门的合约,用电子方式付费当然也没有必要。

这种方式的使用给3M带来了极大的利益。从1996年开始,3M公司已经对百分之六的供货商用金融EDI方式付款,现在已接近20%。

随着3M公司的成功,其他公司一定也会不甘落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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