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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内容被“引用”了,我理当高兴吧?

为真理被剽窃,我竟感到一丝荣耀

那天我“冒充”专家,在客户单位做项目评审。
说“冒充”不算自谦,因为我是顾问,常常站在“第三方”的角度点评;只是专家的名头嘛,你懂的。

在令人昏昏欲睡的PPT演讲中,我突然眼前一亮:有一页PPT,内容莫名眼熟。
定睛一看,我差点笑出声:这不就是我以前写的一段框架?结构完全照抄,改了几个字眼,连配色和图标风格都一模一样。

PPT上并未署名,更没有人征求过我的同意。

我看着那页“再创作”的幻灯片,短暂陷入三重情绪交错:

  1. 尴尬——就像被偷了鞋,却在别人脚上看到还没洗。
  2. 惊喜——哎,我写的东西竟然还有人记得?
  3. 释然——也罢,这年头被剽窃算是一种另类肯定。

在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常被当作调味料,有就撒点,没也不妨碍上桌。
能做出原创内容的是傻子,能复制还能变现的是高手。
于是专家满天飞,署名无人问,演讲稿靠拷贝,文案全靠抄。

我当然知道该生气。可当我想到那句话,就忽然不太生气了:

“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腓立比书1:18)


在一个充满伪饰的生态里,若我的内容还能被“假意传播”,
那是不是说明,它本身还有那么点真意?
若真理能被包装着转述出去,那我虽没署名,也不枉付出。

比起署不署名,我更在意它有没有产生影响。
反正署了也未必有人点进去看,不如被偷得有点价值感。

所以我决定不做那个在会议室当众拍桌的人。
我安静地看着他们引用我的话,假装是他们的心得。
我心里笑了笑,
想:你们也不过是,借我说了你们不敢说的真话而已。


这有何妨呢?
只要真理还在流转,被谁念出声,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知道那是我的。神也知道。

于是,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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