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许小年教授在东方历史讲堂的演讲,视频如上。很有见地,有空的话值得认真听听。
许教授印证了我的一个判断:土地私有化和政治体制改革,是历史之必然。
许教授说,“革命”在英文中叫 revolution,它的词根是 revolve,循环、轮回的意思。“改革”的英文是 reform,重塑或重新建造的意思。从历史来看,革命不过是改朝换代,而不是制度创新;而改革(变法)则是实质性的变化。
史上主要改革(变法)案例
商鞅变法:发生于公元前 356 年和前 350 年。为秦国崛起为战国霸主、乃至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王莽托古改制:发生于公元 9-23年。王莽认识到当时尖锐的社会政治矛盾,试图通过改革来解决,但是他失败了。
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和冯太后的汉化改制:史料不多,但实际上孝文帝的改革对后续中国制度的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所创立的府兵制、租庸调制、均田制等都被隋朝和唐朝继承。
北宋王安石变法:发生于1069年到1085年,时间跨度大约16、17年。
明朝张居正:发生于 1572-1582年。有人认为张居正只不过想通过整顿吏治、调整政策来提高国家机器的效率,改革的深度和范围远不及王安石变法。
清末光绪帝戊戌变法:发生于 1898 年,但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慈禧太后发动了戊戌政变,囚禁光绪帝、杀害六君子,新政尚未实施就流产了。
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始自 1978 年。
改革成败之原因
在这些改革中,只有商鞅变法和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一头一尾”成功了,其他全都失败,原因在哪里?成功的改革都是突破型的,失败的变法都是修补式的。敢于突破,所以成功;修修补补,无法解决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矛盾,因此无法获得成功。
第二个区别是,失败的修补型变法是单纯的自上而下,完全依靠官僚体系推进。王莽新政、王安石变法和戊戌变法,完全依靠体系内的官员设计和操作,在变法的过程中缺乏新生力量,没有推动和支持变法的社会的基础。成功的变法在突破现有体制的时,出现了新生力量,商鞅变法的新生力量是平民和农民,邓小平改革的新生力量是广大的农民、城镇的居民和企业家。
第三个区别是,突破型变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邓小平的改革并不是单纯的自上而下,而是吸收了大量的民间创新。商鞅新政也不是他设计出来的,而是来自于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而王莽搞的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王安石更是顶层设计的大家。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和政治两方面。
经济上最重要的举措,是改变土地所有制,“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化。
“井田制”是土地国有制下的集体经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土地的使用、经营和拥有都必须经过周天子的批准,天子把土地赐给诸侯,诸侯才有经营权,诸侯再把土地“转包”给大夫,大夫找农民来耕种。
土地公有制和集体经济没有效率,商鞅改变了土地制度,土地分给个人,不再分公田和私田,农民缴租后收成归自己,相当于古代的联产责任承包制。
商鞅奖励农民垦荒,扩大生产规模。“开阡陌”就是把分隔土地的土梗全给打开了,土地重新分配,可以开荒垦殖,改变过去荒地是王土不能动的制度。
这是一场效果明显的农业改革。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和1978年农村改革的性质是一样的,国有制变私有制。
在政治上,商鞅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了军功爵位制。在新的军功爵位制下,只要在战场上勇猛杀敌,凭战功就可以封爵,就可以提拔当军官,就可以在朝廷和衙门里任职。
商鞅的制度,通过竞争选拔和激励机制,提高了人力资源的效率。秦国的平民中有很多能人,在旧制下没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商鞅本人不是秦国人,而是卫国人,原名卫鞅。秦国宰相李斯,也不是秦国人,而是魏国人。他们都是布衣知识分子出身,而不是来自钟鸣鼎食的贵族之家。秦军统帅白起,一介平民,凭着战功成为秦军总司令。
商鞅属于政治体制的改革还有:废封建,立郡县,在乡间建立保甲制等。其实郡县制和土地私有化都不是商鞅发明的,商鞅的贡献是在全国范围上的普遍实施。
商鞅在策略上也很成功的。在变法之前公开论战,形成共识。商鞅和守旧派大臣在秦孝公面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得到了秦孝公的肯定。
为了树立变法的公信力,孝公君臣做了不少事,例如太傅公子虔犯法,商鞅严惩不贷。为了提高政令的公信力,商鞅在国都南门竖了一根木头,贴出告示,把木头从南门扛到北门者赏十金,“立木为信”,从此秦人知道商鞅是令出必行的。
邓小平改革开放
邓小平的改革取消了中央计划,解散人民公社,改变了农民的激励机制,这和“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化”的作用是一样的。
邓小平为首的执政党,允许和鼓励城镇民营经济的发展,由利润来驱动企业家,由绩效工资来激励工人,资源从低效的农业部门流向了高效的城镇工商业,从低效的国有企业流向了高效的民企,从而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蛋糕做大了,各阶层人士都获益,民众生活水平提高,执政党的地位加强,这也是双赢和多赢的博弈。
邓小平逝世后,市场经济制度继续存在,就像商鞅死后秦国人不愿回到旧制度一样。效率的提高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获得好处,都感觉到新制度的优越性。不管在政治观点上、在社会问题上有多大分歧,社会各界的共识就是中国不能倒退回中央计划,市场经济是坚持的方向。
邓小平的改革策略也很成功。从真理检验标准的大讨论开始,逐步建立了必须进行改革的共识。此后,成立了独立的国家体改委,减少利益部门的干扰和阻碍,提高改革的公信力。
改革开放既有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例如农村改革就不是邓小平设计的,而是农民先干出来,由党中央给予肯定后变成全国的政策,变成新的制度。联产责任承包制一开始是违法的,十几年后 1989 年修改宪法时才承认承包制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城镇民营经济也不是邓小平设计的,而是“傻子瓜子”年广九等企业家干出来的。
基层的制度创新,贴近市场、激励协调,符合农民、企业家的利益,所以基层的制度创新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因此,改革的策略不能单纯强调顶层设计,应该是顶层放开,加上基层创新。
王安石和王莽变法
王莽改制可以看成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早期尝试,和商鞅正好相反,他把已经实行了几百年的土地私有制改回到国有制,更名天下土地为王田,刻意模仿西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的土地都是王田,禁止买卖。
为什么要倒退回去?因为西汉末年的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大官僚、大地主有良田万顷,小农无立锥之地,生活贫苦。王莽并不是体恤小农,而是出于财政的考虑。专制国家从官僚地主、豪门大户收不上税,权贵们有合法的减免赋税的特权,所以历代王朝税赋的大部分落在小农身上,小农若是大面积破产,朝廷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所以保护小农就是保护皇朝的税源。
王莽深知小农对国家财政的重要性,农民正常生产,安居乐业,政府的税赋收入才有保障,这就需要抑制豪门大姓。于是他把天下的土地国有化,由政府重新分配,分配的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一户授田百亩,缓解土地兼并所造成的农户破产,缓解贫富悬殊所带来的社会矛盾。
在工商业方面,王莽全面推行国家经营,实施“五均六管”。所谓五均就是均物价,成立官营的商业机构,统购统销,按成本收购商品,按官价出售,防止市场上价格过高。所谓六管就是政府垄断经营,管盐、管酒、管铁、管山泽之货、管铜铁。
所有这些改革最后全都失败,最根本的原因是他的改革针对豪门权贵,豪门权贵坚决反对,不惜用宫廷政变和军事暴动来制止他的改革。王莽压不住阵脚,干脆自己来当皇帝,试图皇帝的权威来推行新政。
王安石变法也是国家社会主义,是国家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王安石也是用政府替代市场,以为这样既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增加财政税收,从而实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王安石的新法集中在经济方面,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等,都属于经济体制改革;少数涉及到政治和军制,比如保甲法和置将法。
诸项新法中,青苗法的实质是官办农业金融,即试图用官办金融取代高利贷,以解农民的燃眉之急。所谓青苗法,就是政府在春播时放出贷款,利息20%,收割时敛取本息。
这个顶层设计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为什么在实践中行不通呢?
执行青苗法,王安石的如意算盘是,政府以国家的粮食储备作为本钱,既帮助了农民,还赚取了利息收入。
用国家的粮食储备,当然不能亏本,这意味着官员在发放青苗钱时,必须能判断农户的信用,但政府官员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判断农户的信用风险。于是王安石又进行了设计,指令官员下去清点农户的财产,按财产从富到贫分成几级,让农户用财产作为抵押来借贷,按财产多寡决定信贷数量。结果,富户贿赂官员、虚报资产,骗取官方的低息贷款,然后按市场利率转贷给贫户。贫户没有什么财产,从政府那里借不到钱,需要时只能从富户借,而富户一转借利率就不是20%了。于是,富户转贷或担保的贷款利率,实际是80-100%,和市场利率所差无几。更糟糕的是,政府出本钱,而80-100%的利息收入财政只得到20%,大部分落入官员和豪富的口袋。
青苗法在执行中弊端丛生,无法推行,王安石就派出41位朝廷大员分赴各省督导,强行摊派,搞得下面鸡飞狗跳。连盛赞王安石的后人梁启超也承认,政府办不了金融,应该由民间来办。
所谓市易法,就是用官营的批发、零售业替代市场,目的是平抑物价。同样地,市易法在执行中碰到无法克服的困难。第一个问题是政府没有信息,经营国有的批发和零售网络需要信息,官员的任务是高买低卖、平抑物价,但高买低卖必须了解全国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购买丰收地区的低价粮,运到歉收地区来平抑粮价。官员既无信息,只好依靠商人提供信息,或者委托甚至雇佣商人经办,官商勾结从中牟利。
更大的激励不协调,出现在朝廷本身。变法的目的是抑制豪强,而豪强正是大小官员,他们不可能拥护和推行新法。变法伤害官员的利益,依靠官僚体系推动改革,本身就是个悖论。
信息不对称还反映在上面无法得到下面的真实信息,皇上不知道新法的效果到底如何。官僚体系不仅信息效率低,而且会扭曲信息。太监们察言观色,揣测上意,专拣皇上喜欢的说,王安石绰号“拗相公”,对于反对新法的人毫不留情,太监觉得如实禀报恐怕没有好果子吃,宁可犯欺君之罪,也不给皇上真实信息。
依靠官僚体系变法,不能成功的另一原因是意识形态争端。在新法与旧法的争论一涉及到意识形态,变法派便处于天然的下风。变法者必须用新法的实际效果证明正确,但新法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有人受益、有人受损,搞不好无人受益,变法最终演变为政治斗争。在政治斗争中,变法派没有胜出的可能。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所有变法都集中在经济领域。商鞅变法不仅仅是在经济领域中,而且包括了政治体制改革,在政治领域中引入了新生力量。离开了政治体制改革,单纯地想从经济体制上取得突破,没有先例。
土地制度和政治体制改革
市场上流传的关于土地制度的小打小闹,最后不知道到能落实多少。商鞅南门立木是为了增加改革的公信力,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改革没有公信力。
土地制度改革,不如到民间、到基层去看一看,看民间和基层有什么创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比如,用信托的方式把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搞大农业,农民作为信托的受益方,可以从大农业中不断的获得回报。
如果不讨论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没有太大空间了,更不要说经济体制改革所释放的红利了。例如财政问题,地方的债务在一些地区已经相当严重,随时有可能爆出地方财政的危机。90年代中期分税制以后,财税改革的方向是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权,但事实上,地方财政收入不仅没减少、反而增加了。
在地方财权事实增加的情况下,为什么还闹出土地财政?因为地方的事权扩张的太快了,政府管事管太多了。土地财政弄上来的钱,一部分是投资,一部分是贪污。在市场经济中,根本不需要政府投资,投资的主体是企业,政府投资那么多干什么!政府为什么养那么多人,能不能裁员!
地方财政问题,仅仅靠经济改革根本无法解决。为什么地方政府养那么多人,为什么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这么强,是因为GDP挂帅,GDP上去了就能升官。如果不改变官员的考核机制,永远是投资冲动,用纳税人的钱升自己的官。要改变激励机制,那是政治体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