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他还不知道这辈子想干点什么。
那时候,他叔叔开一家漫画书公司,依照亲戚关系,他在叔叔的公司里当个小助理,赚点微薄的薪水。
他梦想着:总有一天,我能写出最伟大的美国小说。
但是转眼间,很多年过去了,他还在帮助叔叔经营漫画书公司。
只不过,已经越来越没什么可经营的了:政府取缔了血腥恐怖内容的漫画书,并对勉强幸存的漫画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家长也越来越不让孩子看漫画——总之,销量已经无法支撑公司。他手下的员工,从20多名锐减到三、四人。
当时,行业龙头DC漫画,用蝙蝠侠、超人及几个穿特色道具服的战士构成的“美国正义联盟”,垄断了几乎整个行业。叔叔要求他,也去创作出一个英雄人物,跟DC漫画竞争。
但他不想听叔叔的。事实上,他正打算彻底告别漫画书。他觉得DC漫画的主题已经过时,他不想创作跟风漫画。他一直不甘心:他想要打出自己的名号。
回到家,他向妻子坦言了自己的挫败感。妻子鼓励他:“别轻易放弃!这么多年,你历尽挫折,天天做别人吩咐你的事情。这一次,不妨你按自己的意愿来试一试,做回你自己!”
他决定放手一搏。
于是,他以斯坦・李为笔名,和画家杰克・科比一起,创作了“神奇四侠”。
几个月之后,销售数据传来,所有人都震惊了:孩子们疯一般购买斯坦·李的新漫画。
很快,蜘蛛侠、绿巨人、X战警、钢铁侠、雷神托尔和复仇者联盟依次问世。斯坦·李内心的强大引擎,突然轰鸣着发动起来。
不久,斯坦·李建立了整条漫画生产线,称之为“漫威漫画”;每本漫画的封面,都进行独具匠心的设计。他将传统出版的漫画故事用工业化方式向前推进,冒险故事像肥皂剧一样一集接一集地连续放送。
斯坦・李的故事也更加成人化。他用全新的方式,将爱情漫画里的男欢女爱,与超级英雄的传奇故事结合起来,并将玩世不恭的幽默感渗透了漫画书的每一页。
整个世界都看到了“漫威漫画”,媒体也迷上了斯坦・李。他的读者不再止步于少年,大学生、上班族也都迷恋斯坦・李的漫画。
斯坦・李颠覆了漫画业,成为全球的传奇。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他成功打入好菜坞,其超级英雄电影成为持续数十年的超级成功。
2009年,迪土尼以40亿美金收购漫威。2012年,《复仇者联盟》成为票房冠军,斯坦・李也赢来了声名的顶峰。
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迷茫少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