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笼罩着办公桌,笼门关闭,钥匙却放在笼内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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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关进笼子,钥匙仍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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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台湾第三届国民大会修改宪法增修条文,顺手把自己的任期延长了两年又四十二天。代表人民很辛苦,既然已经代表惯了,不妨替人民多代表一阵。

然而,事情没有就此办成。立法委员提出释宪声请,2000年3月24日,大法官作出释字第499号解释,认定相关修宪有重大明显的程序瑕疵,自行延任又违背民主授权与利益回避等原则,使相关条文失效。[1]

这件事值得看的,并不是选出来的人终于懂得了克己。他们恰恰没有克己。值得看的是,他们已经决定不克己,却有人能够使这个决定不算数。

2013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一句广为人知的政治表述。[2] 笼子的比喻甚好,有边界,有约束,铁栅栏也很容易画。只是画的时候,常常漏了一件小东西:钥匙。

谁来关,谁能开,里面的人不高兴了,谁有资格不理会?

这不只是最高层的问题。一个部门能处分人,一所学校能决定学生的去留,一个办事机构能扣住别人应得的东西,便各有各的笼子要关。约束的办法可以不同,问题却相通:受到这份权力影响的人,能否不经掌权者恩准,就要求审查他的决定?若投诉最后只变成请当事人重新发落,规章写得再细,也不过是替他的脾气多编了一本目录。

然而,中国人对于钥匙的关心,常常另有方向。

钥匙归谁,倒未必紧要。紧要的是出了事情,知道谁有钥匙,知道该向谁下跪。明君最好,青天也好;两者都不来,路过一位侠客亦无不可。总得有个人,比眼前欺负自己的那个人更厉害,而且肯站在自己这一边。

这当然有它十分切实的理由。一个正在受欺负的人,首先想的是脱身。让他先等制度完善,再考虑自己的冤屈,未免站着说话不腰疼。倘若原本可以照章解决的事情,拖过几个窗口仍没有结果,上面一句批示却立刻有了下文,那么他学会的便不是如何使用程序,而是如何使有用的人看见自己。

文书写给程序,眼泪留给青天。

政治学者李连江对1999至2001年中国农村四个县的调查与访谈,曾发现一种分层的信任:一些人可以强烈不满地方官员,同时仍相信中央怀有好的意图,把问题归于下面不执行,或上面未能掌握实情。求助失败也可能侵蚀这样的期待,并非永不动摇。[3] 但它至少说明,对眼前权力的愤怒,并不天然转化为对权力本身的限制要求;也可能转化为盼望更高的权力赶紧下来。

问题便在这里转了一道弯。

假如一个人依法应得的补偿,经过正常申诉便能领到,他是在要求一个机构履行义务。即使办事者态度和气,值得道谢,权利也不因此变成人情。然而,若这笔钱非得等某位领导特别过问才肯发下来,事情又被讲成领导体恤疾苦、破例关照,那么原本欠他的公道,便渐渐变成了他欠领导的恩德。

东西拿回来了,身份却矮了下去。

下一次有同样遭遇的人,未必能拿着这次的处理理由要求同样办理,却知道应当去找哪位好人。机构无须因此形成一项人人可用的承诺,个人倒多了一桩为民作主的佳话。纠错越是依赖特别关照,特别关照便越显得不可或缺。一次真实的解救,完全可能给长期的依附添上一条真实的理由。

居民主张应得的补偿,办事员让他先谢谢领导。
欠你的公道,变成你欠的人情。

于是,下面的期待与上面的自许,接得严丝合缝。

“当官不与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流传甚广的戏词,把好官的职责说得明白。[4] 它首先是在责备那些白吃俸禄、不肯承担的人,不能说这责备错了。可是,当主持公道还得依靠某个好官肯不肯出面,替民伸冤便容易长出另一层意思:民的事情,总要由官来作主。

百姓有冤,父母官该疼;百姓糊涂,父母官该教;百姓不听话,父母官该管。爱护、教化与管束,原来可以装在同一个称谓里。你请他照顾你的苦处,他也就容易认为,自己有资格安排你的活法。

《大学》说“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原有要求居上者体察百姓好恶的意思。[5] 可是,父母的比喻还有一种便利:谁比孩子更懂得孩子的利益,通常由父母回答。官员如果认定自己的安排才真正有益于民,眼前百姓的反对,便很容易被解释为见识不够、只顾眼前,还不懂他的一片苦心。

这里不难听见熟悉的声调:我都是为你好。

它在家庭里已足以令人窒息,添上公章,便更加周全。人可以感激一位官员的尽责,却不该因此被收作他的儿女。你在某一件事上帮过我,不能由此取得替我决定其余事情的资格;你不拿我的钱,也不等于你可以拿走我的主张。

成年人坐在婴儿推车里想自己走,干部模样的照顾者答我是为你好。
人已成年,仍由父母官推着走。

然而,这样的界限,对于自认有志于天下的人,常常显得太小气。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传诵的“横渠四句”何其壮阔。文天祥在《御试策》中使用这一表述时,前面接着的,正是“圣人出而”四字。[6] 天地、生民、往圣、万世,俱在一人所承之道中得到安顿。圣人出,天下治,便成了一种极有诱惑力的政治想象。

我并不怀疑,这套理想养得出真正肯担当、肯牺牲的人。麻烦恰在于,真诚的担当也可能使人越过本应存在的界限。一个人若以天下为己任,却不承认天下人有不受他安排的权利,那么抱负越大,别人可以自己作主的地方,反而越小。

万世的太平已有着落,眼前一个人的不愿意,倒成了麻烦。

从劝人修养自己,到凭此取得安排他人的资格,中间本来隔着一条沟。士大夫的宏愿一旦与官位接上,这条沟便容易被填平:我读书明理,所以比你更知道什么是公道;我立志为民,所以我的权力理应替你使用;我既无私心,你再来限制我,岂不是妨碍我做好事?

嘴上为民,心里为己,当然虚伪。更深一层的虚伪,却在于一种只许以民为名、不许民来检验的理想:人即使真相信自己没有私心,也能把“为民”当作不受人民质问的理由。宣言说要替生民立命,具体的生民一来追问,先被要求顾全大局;满口不负天下,眼前的人却连一句“不愿意”都说不安稳。宏愿与现实之间,并非只差几个道德败坏的人,还隔着一种安排:被照顾的人没有可靠的办法,拒绝别人继续替自己作主。

坏人掌权,便说是德不配位;好人受阻,便说是权力还不够。前者要另换贤者,后者要扫清掣肘。折腾到最后,那位置总是无辜,坐在上面的人还可以再圣明一些。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清官、侠客乃至明君,在想象中总是彼此成全。

《三侠五义》里的展昭,经包公推荐,由皇帝封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奉命在开封府供职。江湖的本领,终于进入了青天的衙门。耐人寻味的是,同一回中,庞吉陷害包公的事已被揭出,皇帝却念他是国戚,从宽罚俸三年,令他向包公赔罪,事情也就过去了。[7]

青天有皇上作主,皇上另有亲戚。

小说自然不是官场档案,却把一种愿望与它的难处同时摆了出来:好人须得有靠山,公道才施展得开;而靠山如何使用自己的权力,又须相信靠山是个好人。侠客可以救你一回,清官可以替你伸一回冤,若再向上追问,最后仍是某位尊者的心术。正义走了很远,走到头,却又站在一个人的面前。

于是,人们格外热衷于辨认谁是好人,却不大习惯追问,好人为什么也需要受到限制。

若一个官员曾为百姓办过实事,对他的监督便容易被说成忘恩;若一个领导曾替部属挡过风雨,部属再要求公开理由,便可能显得不识抬举。人们原先赞许的是他的某次行为,后来维护的却成了他的整个人;再往后,连他有权决定什么,也一并包在好人的名下,不宜拆开细问。

这时,钥匙握在谁手里,就真有了感情。

怀疑钥匙的保管办法,会被听成怀疑恩人的品格。要求一种即使换人也能照常运作的约束,则仿佛提前盼着恩人离开。权力不必每一次都动用强制,只须让制约它的人先背上一笔道德债,许多话便很难再说出口。公道一旦变成恩典,要求公道的人,反倒要先证明自己不是忘恩负义。

一名居民要求公开账目,另一人责备他质疑曾经帮助自己的人。
感激留在心里,监督却要收回去。

这套关系的顽固,也在于它能不断找到眼前的好处。官员借助上级的支持处理难题,百姓借助官员的过问摆脱困境,旁人从成功经验里学到门路。大家未必都在撒谎,事情甚至真的办好了,唯独那条不必求人也能走通的路,仍旧没有修成。下回路再堵上,解决办法便还是找一位更有办法的人。

古代并非只靠坏人活着。好人的功劳,也能替它续命。

当然,约束权力不能只靠劝好人谦逊。上级管下级,纪律查违纪,都是可以认真运作的安排。2016年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仅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监督,也规定中央全会监督政治局,并列入同级、下级及社会监督等内容。[8] 不能因为监督发生在组织内部,便把它处理的真实问题一笔抹去。

但把官员管得很严,与使受权力影响的人取得可靠的救济,毕竟不是一回事。内部监督也能查违法、纠滥权;问题是,受害者能否依明确的资格启动审查,审查者能否不受被审查者摆布,纠正决定能否实际执行。若这些仍要等掌权者首肯,那么他管部属越严,未必意味着别人越能管住他。

黄宗羲批评后世之法,说它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9] 他所看到的并非没有法,恰恰可以是规矩繁密,只是繁密的规矩围着一家之得失安排。笼子当然可以很结实,尤其是拿来关下面的人时。

因而,问题也不是不断往上加一层好人。

若一个部门的决定,可以由不受该部门指挥的机关审查;若学校不能仅凭校方不高兴便终止学生的申诉;若救济的理由公开,同样处境的人能够据此提出同样要求,那么受到约束的,才不只是某个坏人的坏脾气。权力仍有人行使,纠纷仍有人裁断,但当事一方不能同时决定,别人究竟有没有资格反对自己。

回头看国大延任案,这一点才是它值得留下的地方。国大并不情愿受审,还对大法官的审查权限提出质疑;大法官必须公开说明,为什么修宪权也有界限,而不能只凭一句自己更懂民主。相关条文失效之后,国大又通过新的修宪安排,结束第三届任期,改设任务型国大;中选会随新条文停止了原定的第四届国大选务。[10] 判断没有停在一纸道理上,后续的规则与机关行动也发生了改变。

这不能讲成又来了一位司法青天。法官也可能迎合权势,法院的地位须在政治竞争、专业实践与制度变化中争取,台湾自己的历史已经表明,它并非设立之初便如此。[11] 正因为没有谁天然可靠,法官也须说明理由,接受权限约束,容得下公开的不同意见。否则,不过是把供奉圣人的位置,搬到另一张椅子上。

这样的安排不保证每个申诉的人都能赢,却使人不必先得到对方喜欢,才有资格要求公正处理。上级可以纠正下级,法官可以否定行政决定,公众可以追问裁判理由;要紧的是,各自有所不能,而不是最终找到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我以为,古代最难退位的,恰是后一种期待。

它使受害者不断寻找更高的保护,也使保护者不断获得更大的资格。百姓盼青天,官员慕圣贤,一边愿意托付,一边乐于担当,末了却很容易合力保住那个不容别人拒绝的位置。换过多少称谓,公道仍要等人赐下。

要走出这番轮回,难处还不只是识破坏人。人也得容许自己感激的人受到限制,容许自认高明的人被寻常人拒绝。你有恩于我,我可以记得;你对我尽了职责,我也可以道谢。但道谢之后,我仍有权说不。

权力进了笼子,不必再请里面的人恩准,才把门关上。


1. 台湾司法院释字第499号解释,2000年3月24日,解释文及理由书。1999年9月修宪使第三届国代延任两年又四十二天,并使第四届立委延任五个月;本文取前者为入口。程序与实体理由应合看,不能简化为无记名表决一概违法。 ↩︎

2. 新华社2013年1月22日报道,《习近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中新网转载。“钥匙”是本文的引申,并非讲话原文。 ↩︎

3. Lianjiang Li, “Political Trust in Rural China”, Modern China 30(2), 2004, pp. 228–258;另参作者上传全文。材料来自1999—2001年四县调查与访谈,不能当作今日全国民意。下文关于特别过问如何使权利被体验为个人恩惠,是本文的机制分析,不是该研究已经证明的完整因果链。 ↩︎

4. 电影频道1905电影网《七品知县卖红薯》资料页,所录经典台词为“当官不与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此处引流行戏词,不追认作某位古代官员的实录。该页所录编导阐述还希望由官为民作主推进到百姓自己作主,不能据一句台词概括整部作品的立场。 ↩︎

5. 《礼记·大学》,平天下在治其国章。“民之父母”的原文同时要求体察百姓好恶;本文所论父母官心态的扩张,不等于原句公开主张忽略民意。 ↩︎

6. 文天祥《御试策一道》,宝祐四年。所引为“圣人出而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此处采用传诵的四句格式,以文天祥原文核其措辞及政治语境,不处理各张载传本异文,也不称其为张载唯一原句。“圣人出,天下治”为本文对这一期待的概括。 ↩︎

7. 《三侠五义》第二十二回,庞吉获从宽罚俸及展昭受封、在开封府供职均见本回。本文以小说呈现的权力关系作文化文本分析,不当作宋代史事,也不据此推定所有读者的心理。 ↩︎

8.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通过,第5、9—12条及第六、七章。本文据2016年文本分析内部监督与独立救济的区别,不作当前监督制度的全面成效评估。 ↩︎

9.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采用他对“一家之法”的批评,不把他对三代的理想叙述当成已核实的上古制度史。 ↩︎

10. 释字第499号;2000年4月25日公布的第六次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中央选举委员会第275次会议议事录,印刷页108—109。第三届国代任期依新条文至2000年5月19日止。任务型国大及中止原定选务,是后续修宪及执行的结果,不能全部说成499直接下令。 ↩︎

11. Tay-sheng Wang and I-Hsun Sandy Chou, “The Emergence of Modern Constitutional Culture in Taiwan”,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Law Review 5(1), 2010, pp. 21–24。论文讨论专业实践、政治竞争与司法地位变化;本文不据此分配各因素的因果权重,也不把2000年政权交接后的状况倒填为3月决定的既成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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