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否有明确要求男人必须短发、女人应该长发?
肯定有熟悉圣经的基督徒立刻回答说:当然,有明确要求!他们可以立刻举出圣经依据:
“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哥林多前书 11:14-15)
并且,他们还信誓旦旦地说:男人短发、女人长发符合神造人的次序,男人长发、女人短发不是基督徒的应当行为。
但是,圣经在讲到神创造人时,并没有提到亚当和夏娃被造时头发是什么样子。圣经描述神如何用尘土造人,并将生命气息吹入他的鼻孔,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世记2:7) 创世记详细描述了人类的创造过程,但并未具体提及头发的创造,更没有说男人短发、女人长发。
相反地,拿细耳人特别献身于神,必须遵守特定的规条,其中之一就是不剪头发:“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直等到他分别为圣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要由头发长长了再剃头。”(民数记6:5) 长发是拿细耳人献身于神的象征,也是表达他们的忠诚和献身精神。参孙和撒母耳都是终身服事的拿细耳人,参孙的头发更是其力量的来源。在圣经中很多地方,头发用来象征力量、荣耀、智慧或人的生命与尊严。
事实上,古人无论男女一般都是长发,中国古代更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剪发剃头被视为不敬之举。然而到了今天,在现代的东方社会,很多人看不惯男性留长发,认为不符合传统的阳刚之气,因此男人长发不被接受。相反,西方社会对头发长度的接受度很高,尤其是在1960年代嬉皮士文化及其后的时尚潮流影响下,长发男人不再被普遍视为不合适,更多是个人风格的表达。
因此,在古代犹太社会,不仅拿细耳人不可剃头,一般男人也留有一定长度的头发和胡须。在当时,长发和胡须象征着成熟、尊严和身份,头发的长度和形状反映了他们的地位和身份。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在哀悼或悔罪期间才会剃发剃须,将其作为表达悲伤和悔改的一种方式,或者拿细耳人在履行誓愿期间以不剪发象征分别为圣,当誓愿结束则以剃发作为仪式的一部分。这与其他许多古代文化类似,须发被视为身体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你也许说,他们属于犹太教,保罗管不着,但对于基督徒来说,遵守保罗在圣经中的教导是必须的。那么,如果以保罗的说法,耶稣作为基督教的创始人,他就是首先违反保罗教导的!
根据裹尸布等考古发现和传统基督教人像描绘,耶稣的头发符合很多影视剧的设定,他蓄有及肩长发。作为一世纪的犹太人,耶稣的头发长度很符合当时的犹太习俗,长发是当时正常的社会习惯,并没有违反他所在文化的规范。因此,影视剧和艺术作品中描绘的耶稣形象,不仅符合历史背景,也与耶稣的教导不冲突。
那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关于头发的教导有何根据?
这是恰恰是因为,在当时的罗马帝国中,男人短发、女人长发符合社会习俗和文化背景,他强调在当时的社会文化中,男女在外貌和行为上的性别区分是重要的。基于当时社会的普遍观念,男人留短发、女人留长发是符合社会规范的表现。与此相反,犹太男人留有一定长度的头发是常见的,犹太教的宗教领袖也是如此,这违反当时罗马帝国的社会规范。
当然,保罗的教导不是简单反映社会习俗,他强调的是: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中应该如何合宜地生活和敬拜神。保罗认为,信徒的行为应当避免引起社会的误解或混乱,应当以合适的方式表达对神的敬拜和对他人的尊重。因此,他将这些文化习俗与信仰实践联系起来,指导信徒如何在社会中合宜地表现。
必须指出,虽然保罗的教导结合了神学原则和社会现实,但他并不认为社会习俗就是神的命令。他只是认为,信徒在生活中应当考虑社会习俗,以免阻碍福音的传播、给教会带来困扰。因此可以说,保罗尊重当时的社会习俗,也体现了对教会秩序和信徒灵修的关切。
保罗的教导,针对的是他所处的文化背景和哥林多教会的具体情况,强调的是男女之间的外貌区分可以避免文化冲突或误解。他教导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时间和地点,特别是耶稣所在的犹太社会。有些神学家“护主”心切为耶稣辩护,说他作为神子,行为和外表并不需要受限于当时社会的习俗和规范,他的使命和身份超越了一切限制——这纯粹是胡扯。
也就是说:根据古代犹太习俗,男人留长发是正常的社会现象,耶稣的头发长度与此相符;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的教导主要是针对他传教的哥林多等希腊化城市,当时的罗马文化对男性外表的规范不同于犹太文化,男性不应留长发的观点正是基于他传福音所处的希腊-罗马文化,而不是源自犹太传统。他因此认为,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男人留长发是不合适的,而女人留长发则是她的荣耀。本质上,保罗讨论的不是头发本身,而是头发的长度在象征性和文化意义上的不同,以及它在当时社会中的接受度。
出于同样的原因,保罗还教导女人应当蒙头,并将其与男人不蒙头形成对比。他认为这是适当的行为,反映了创造秩序和性别角色的不同:“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哥林多前书 11:5-6) 他强调的是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性别角色的不同和秩序,特别是在礼拜和公共场合。必须清晰地看到,保罗的教导需要在当时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理解,他当时主要是为了应对当地教会的具体问题,需要维护教会的秩序和见证,而非设立普遍适用的教义。
保罗的教导似乎与耶稣的教导有冲突。耶稣在地上服事时,更多地强调内在的心灵状态、信心和对神的忠诚,而非外在的仪式或社会习俗。例如,耶稣接纳了撒玛利亚妇人(约翰福音4章),并且在很多场合挑战了当时的社会传统和宗教礼仪,以强调神的国度超越了人为的界限。有人据此认为,保罗要求女人蒙头是强化性别不平等,与耶稣强调信徒平等和自由的教导相悖。或者认为,耶稣没有明确要求任何性别特定的行为或穿戴,所以保罗的要求只反映他的个人观点和当时的文化,并不是耶稣教导的核心内容。
但必须相信,保罗的教导并没有违背耶稣的精神。他是试图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应用耶稣的原则,帮助教会在当时的社会中保持合宜的行为和形象。对保罗教导的理解,需要结合当时的文化背景、教会的需要以及整个新约的神学原则来综合考量。
正因为如此,保罗的一些教导是针对他所在的文化和时代背景,特别是罗马帝国的社会习俗,这些教导可能不能直接适用于今天的社会。保罗在新约书信中提出了一些关于社会行为、性别角色和礼仪的指导,如男人短发、女人长发和女人蒙头等,反映了他所在时代的社会规范,针对的是所传道的城市和文化背景,着重考虑的是当时的社会规范和教会的见证。在当时,头发的长度、是否蒙头等问题具有特定的社会含义和象征意义,保罗的教导是为了维护教会的秩序和社会中的形象。
在现代社会中,文化背景和社会规范与保罗所处的罗马帝国时期有很大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保罗的一些教导更多地反映了他所处时代的具体情况,而不是永久性和普遍适用的教义。因此,现代教会在应用这些教导时,应该考虑当代的文化和社会背景,重点放在保罗所表达的核心原则上,如爱、秩序和对神的忠诚,而不是坚持具体的外在行为或礼仪。保罗教导背后的核心原则,如维护教会的秩序、尊重他人和在信仰实践中反映基督的爱,仍然是普遍适用的,然而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如头发的长度或是否蒙头,则可以根据不同的文化背景进行适当调整。在现代社会,文化习俗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男女的头发长度、服饰选择和外在表现不再有同样的社会象征意义,因此保罗关于这些方面的具体教导未必适合今天的文化背景,而是需要根据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和文化习惯来灵活应用。
不应该教条地理解圣经的教导。圣经教导的核心原则包括爱神、爱人、诚实、正直等,这些原则是普遍适用的,是不随文化和时代变化而改变的真理,也是信仰生活的基石。但是,许多圣经教导是针对特定的文化和时代背景提出的。例如,旧约中的饮食律法(如禁止吃猪肉)是在特定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制定的,用于区分以色列人与其他民族。基督徒理解新约中的教导后,就知道这些旧约律法不再是信徒的义务,而是通过耶稣基督的新约而更新了(使徒行传15:29,哥林多前书8章)。
在现代社会,信徒应当将圣经教导的核心原则应用到具体的生活细节中,而不仅是遵循表面的行为规范。例如,虽然旧约的饮食律法不再适用,但基督徒仍然应当以健康和感恩的态度对待饮食。
因此,圣经教导的目的在于引导信徒更好地追求与神的关系,体现基督徒的品格和信仰,但理解和应用圣经教导时,重要的是抓住其核心原则和目的,应当以灵活的方式适应具体的文化和生活环境,尊重不同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中的实际情况,具体的生活细节和行为规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既能忠实于圣经的精神,又能与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从而更有效地体现对神和对人的爱。
教条式理解圣经教导,往往忽略了教导的核心原则和背景,从而导致与现实生活不相符的实践。严格遵守律法而忽略了律法的精神和核心原则,就会成为律法主义者,就像耶稣批评的法利赛人一样。法利赛人以严格遵守律法著称,但他们的行为缺乏真正的爱和对神的理解,他们把律法变成了形式主义,而忽略了律法背后的精神和真正的神意。
如果有人以保罗教导为名,强制要求别人遵守头发长短等特定的文化习俗或个人观点,那他就是律法主义者和法利赛人,是耶稣猛力抨击的假教师。他们把次要的细节和个人偏好当作重要的教义,却无视其是否符合圣经的核心教义或普遍原则。
耶稣多次强调律法的精神,批评表面遵守律法的法利赛人。他强调爱神和爱人是律法的总纲,真正的信仰生活应以爱和诚实为基础,而不是仅仅依靠形式上的遵守。因此,基督徒在应用圣经教导时,应重视教导背后的原则和核心价值,在爱神和爱人的指导下灵活应用圣经教导,而不是仅仅关注外在的行为规范。具体的行为规范和礼仪应当在尊重文化背景和时代变化的基础上灵活应用,避免将这些规范变成不必要的负担或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