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方法”这个模块有点难弄:估计你看得昏昏欲睡,而我也写得糊里糊涂。

我已经尽量缩短篇幅。到上一篇,我算是写完了理论基础部分。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实用的工具部分,希望它不要那么枯燥。

说到思考,最深入、最广泛、甚至可以说以思考为生的人,大概是哲学家。我并不打算系统地介绍哲学家和他们的思想,毕竟我们不是哲学课;但这一章节,我们可以介绍几位哲学家的思考工具。

在古希腊,有一群以教人智慧为生的雄辩家,称为辩士。他们所推崇的智慧典型,是那种能够在辩论会场与法庭上舌战群儒的人。一个好的辩士,即使站错了立场,也能赢得辩论。他们甚至认为,一切辩论主题的相关知识皆无必要,因为采取任何立场皆为虚妄,用字遣词只是用来哄骗说服别人,并没有任何固定意义。

所以,辩士似乎不能算是严格意义的哲学家。不过,辩士也并不是坏蛋和恶棍,他们的哲学意义在于,他们质问:所谓的客观真理,是真实的、值得信任的吗?这种精神本身,便是一种哲学立场。


普罗泰哥拉(Protagoras,公元前485—前410)是第一位、也是最负盛名的辩士。他教书四十余年,收取昂贵的学费,积聚了一大笔财富。他自夸拥有诗歌、文法与法律的天赋,还亲自为希腊殖民地图利起草了宪法。

普罗泰哥拉

普罗泰哥拉胆大妄为地说:“关于诸神,我无法确信其必然是如何,或必然不是如何,也无法确信其外观为何,因阻碍确定知识的事物何其多,如知识的模糊隐晦与人类生命的短暂便是。”他在公元前415年因撰写世界上第一本不可知论的小册子而遭放逐,并在70岁生日前,在渡海去西西里的途中沉船而亡。他的书被公开焚毁,只有少数断简残篇留传下来。

普罗泰哥拉最有名的主张是:“人是万物的尺度。”也就是说,除了人所察觉到的部分,真理并不存在。

人是万物的尺度,是一种相当直观的哲学判断。它想说,世上任何事物的本质,都不是以其自身而成立的,而是借由与其他事物的互动而获取的。没有任何事物本来就“是”某件东西,每件事物都处于“变成”某物的过程,而“变成”某物的过程就是与其他事物发生关联的过程。例如,白色并不在你双眼之内或之外,它是你与所知觉之物互动的结果。如果我觉得风热、而你觉得风冷,那么风便同时对我为热、你为冷,这并不是说风同时又热又冷,而是因为温度并不存在于风本身,而只存在于风与感觉风冷或热的人之间的关系。

普罗泰哥拉的观点存在明显的问题。比如有人精神错乱,认为自己是拿破仑,他就真的是拿破仑吗?依照普罗泰哥拉的说法,对这个人而言,他可以真的是拿破仑,因为这个拿破仑与他的精神病医生所知觉到的是两个不同的事物,而不是对同一事伯产生不同的意见。因为事物的本质并不存在,而是由事物与知觉者之间的互动来决定的嘛。

于是苏格拉底质问普罗泰哥拉:既然所有人类的意见都应一视同仁,那么其他生物的意见彼可视而不见?比如,为何猪的意见不能和人的意见一样站得住脚呢?

普罗泰哥拉毫不畏惧,他说:没问题呀,只要猪有能力产生自己的意见,它完全有权享有自己的意见。

既然人人的知觉都同样真实,甚至并不猪来得高明,那么智慧是什么?普罗泰哥拉支付昂贵学费的学生岂不是冤大头?普罗泰哥说,智慧是某种和进行真实判断不同的东西,某些意见之所以比其他意见更好、更明智,并不是因为它更真实,而是因为它对持有这一意见的人的生活更有利。

于是,普罗塔哥拉就被打脸了。他好为人师,也希望得到传人、希望找到好的学生。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年轻人资质非常优秀,但是年轻人没钱交学费。普罗塔哥拉就说:“这样好了:你跟我学习,学成之后,你去打官司,打官司赢了,代表我教你很有效,你再付我学费;如果打官司输了,就不用交学费了。”口头约定讲好之后,他就认真地教这个年轻人。

年轻人学成之后,确实很有效,官司都赢了,但他就是不交学费。普罗塔哥拉就去找他说:“你现在不交学费的话,我就到法院告你。如果法官判我赢,按照法官的判决,你就要付我学费;如果法官判你赢,按照约定,你打赢官司了,就要付我学费。所以不管法官判我赢还是你赢,你都要付我学费。”

学生说:“老师,请你去告我吧!法官判你赢,按照约定,我的官司输了,我不用付学费;如果法官判我赢,按照法官的判决,我也不用付钱。所以不管法官判我赢还是判我输,我都不付钱。”

最后,普罗塔哥拉赢了还是输了?他陷入著名的诡辩。“人是万物的尺度”,看来不太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