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我们都忙着上班、忙着带孩子、忙着应付无休无止的日常琐事。我们不会去想:

我是谁?
我为什么活着?

只有当重大事件、尤其是悲剧事件来临时,你才会重新思考,生命对于你有什么意义。

比如,你突然生病,医生开出病危通知,你才去想:哇,我这就要死了么?我还没活够呢!

假设,你的挚爱至亲,猝不及防,在你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突然间撒手人寰,你才去想:子欲养而亲不待,我怎么活下去?

或者,你工作干得极好,身处高位、收入不菲,突然之间,老板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把你开掉,你才会意识到:单位并不是非我不可,工作对于我的意义是什么?

只有在这样的时刻,你才会去琢磨,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人,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自己一生中最宝贵的到底是什么。

然而即使当你面对死神的威胁,你尽力去理解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努力回头寻找人生的意义,你却发现你根本无法准备好接受自己生命的终结。

常常有人说:人活着,就要追求快乐。连电视剧都经常说:“呐,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

但是当人们面对死亡,回首探寻生命的意义,对人生价值进行最终评价时,才发现:

快乐或痛苦,并不是那么重要。

这时候你才明白,最大化自己的快乐、最小化自己的痛苦,追求积极感受、逃避消极感受,这种快乐至上、及时行乐的想法,根本行不通。

这种“快乐原则 ”意味着,每个人做事的原因,都能用快乐或痛苦来解释。所以,人们喜欢乐观、讨厌悲观,因为乐观带来更多的快乐。同样,比起悲剧,人们更喜欢大团圆式结局,因为这会更快乐。

如果每个人都在追求快乐最大化、痛苦最小化,那为什么工作狂会放弃休息时间,放弃和家人团队、跟朋友娱乐,甚至从来不休假,而一心扑在工作上?按照“快乐原则”的理论,这是因为工作狂太喜欢自己的工作了,如果不去工作,他就会浑身难受。所以,工作狂恰恰是在最大化自己的积极感受、最小化自己的消极感受。

好像很有道理!然而,难道人们所有行为背后的动机,都是对快乐的追求吗?难道快乐或痛苦就是指引我们行为的终极力量吗?

经历过生死的人都知道:不是的,并不是这样的。

当濒临死亡的父亲考虑治病和未来时,他很少考虑怎样让自己少遭受痛苦,他想得更多的是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感。

你越琢磨,你会越觉得:快乐或痛苦并不能指引你的行为。快乐只是实现你欲望时的副产品。追求快乐并不能引领护士去帮助患者,利他主义才会让护士愿意为患者做出牺牲。

当人们面临死亡这样的重大挑战时,回头探寻自己生命的意义,他关心的不是快乐或痛苦,而是精神生活、家庭、人际关系、个人成就和思想。在对人生价值的自我评价中,快乐或痛苦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因素。

如果驱动行为的动机并非快乐或痛苦,那么究竟是什么呢?什么才是人生存真正重要的东西呢?

柏拉图认为,追求真理的欲望是人生最强烈的驱动力,而智慧则是人能够体验到的最极致的欢愉。

佛洛依德认为,从摇篮到坟墓,人们的内在动机只有性,虽然有太多的性冲动是无意识的。

荣格认为,求生欲望是保证人类生命力的最重要动机。

埃里克森提出了自我发展理论,认为核心是人对自身成长的欲望和渴求。

有人将人类动机分为习得性驱力和非习得性驱力。

有人认为人的所有动机、思维和感受都是个体化的,你无法进行准确评估。

有人认为人受到两种欲望的驱动,一是自我成长的欲望,二是自我接纳的欲望。

有人认为行为是由本能欲望所指引的,并列举了本能欲望清单。

马斯洛则认为,人是欲望的产物,人总是想要得到点什么。他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

继马斯洛之后,当代著名心理学家史蒂芬·雷斯(Steven Reiss)对人类欲望动机理论进行了突破性研究,发现了驱动人类行为的16种基本欲望。他认为,几乎所有的人类行为都受到16种基本欲望和价值观的驱动。

16种欲望是自我发现和自我了解有力工具,能够引导你重新关注日常生活中长期被忽视的问题。

16种欲望可以帮助你理解自己与他人之间如何相互作用和影响,为你提供崭新的视角去审视自己的恋爱关系、工作事业和精神生活。

16种欲望的理论,可以提高你的能力,获得更多基于价值的幸福感,让自己活得更有意义。

下篇详细介绍16种基本欲望。我将带领你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识别16种欲望,并通过满足基本欲望,有力地改善、更有意义地营造自己的人际关系、工作、家族、运动和精神生活等等人生命题,并最终获得持久的、有价值的幸福感。